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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的服务内容: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民间借贷纠纷、房产土地纠纷、交通事故(包括假肢赔偿、死亡赔偿)、保险金融纠纷、建设工程纠纷、股权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民商事案件。 律师介绍北京东迅律师创办人、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2年通过国家首届**考试**法律职业资格。2007年执业于律师。在从事法律服务十余年的过程中,坚持以*知识、服务为民为理念,积极钻研法
执业理念:伸张正义、敬业负责、崇尚法治,促进社会的公平公正更是我们的不懈追求。 涉及的服务内容: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民间借贷纠纷、房产土地纠纷、交通事故(包括假肢赔偿、死亡赔偿)、保险金融纠纷、建设工程纠纷、股权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民商事案件。 律师介绍北京东迅律师事务所创办人、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2年通过国家首届**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
受让报废、拼装的机动车的受让人应与转让人对交通事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受让报废、拼装的机动车的受让人应与转让人对交通事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审判规则】 转让人将已经报废的机动车转让予受让人并签订转让协议,该报废车辆在转让后发生交通事故。虽然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转让协议时约定,该机动车转让后全部法律责任均由受让人承担,转让人不担责。但上述协议违反我国相关法律关于买卖报废车辆的强制性规定,故协议该部分内容无效。因转让人明知其转让的车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却仍将转让车
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买方经与业主结算后,方可向卖方付款,业主未结算,卖方不得索要货款、质保金及违约金”的条款是否有效?
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买方经与业主结算后,方可向卖方付款,业主未结算,卖方不得索要货款、质保金及违约金”的条款是否有效? 裁判总结:(1)买方以买卖合同中存在,“买方经与业主结算后,方可向卖方付款,业主未结算,卖方不得索要货款及违约金”的条款,而拒付货款、质保金、利息等违约金,法院不予支持。(2)买卖合同的合同主体是买卖双方,其设定的合同条款应当符合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只要产品已经实际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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