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去哪报废

    车辆报废找我们!!!
    1、首先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机动车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2、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副本交回车管所。车管所给车主开具《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报废手续就算完成。


    我国《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规定:

    下列机动车禁止交易:

    (一)已经办理报废手续的各类机动车;

    (二)虽未办理报废手续,但已达到报废标准或在一年时间内(含一年)即将报废的各类机动车;

    (三)未经安全检测和质量检测的各类旧机动车;

    (四)没有办理*证件和手续,或者证件手续不齐全的各类旧机动车;

    (五)各种 ** 车、走私车;

    (六)各种非法拼、组装车;

    (七)国产、进口和进口件组装的各类新机动车;

    (八)右方向盘的旧机动车;

    (九)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进入经营的其他各种机动车。



    东莞市达兴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专注于东莞汽车报废回收,东莞报废车公司等

  • 词条

    词条说明

  • 哪些情况下车辆应当报废

    哪些情况下车辆应当报废(1)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车)、矿山作业**车累计行驶30万公里;重、中载货汽车(含越野车)累计行驶40万公里;特大、大、中、轻、微型 客车(含 越野车)、轿车累计行驶60万公里;其他车辆累计行驶45万公里;(2)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车)、带拖挂的载货汽车、矿山作业**车及各类出租汽车使用8年,其他车辆使用10年;(3)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

  • 报废车可以自己处理吗

    相信大家都会有这样的想法,那就是那些报废的车辆究竟是怎么处理的,当自己的车辆报废后可以自己处理吗?答案是否定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行拆解报废汽车的,由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建议出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报废车辆是怎么处理的?我们的车报废的话,大家知道汽车报废场会怎么处理吗。一般每个地市都有1至2。这其中有私企也有国企。对企业性质没什么要求,但是需要取得报废车回收拆解资

  • 事故导致车辆报废怎么理赔

    一、事故导致车辆报废怎么理赔事故导致车辆报废的理赔过程如下:当事人需要交通管理部门出具委托书,让物价管理部门或具有鉴定资质的部门作车辆评估报告,也就是当事人的车辆损失鉴定书,当事人的车辆估价值多少钱,然后才能按价索赔。当事人要办理车辆报废到时,凭 ** 判决书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办理手续(需提供的材料):1、《机动车登记表(副表)》(到所辖区交巡警支、大队车管部门抽取)。2、《机动车停驶、复驶/注

  • 车辆去哪报废

    车辆报废找我们!!!1、首先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机动车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2、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副本交回车管所。车管所给车主开具《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报废手续就算完成。我国《旧机动车交

联系方式 联系我时,请告知来自八方资源网!

公司名: 东莞市达兴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 古经理

电 话:

手 机: 13829100581

微 信: 13829100581

地 址: 广东东莞大岭山石大路大岭山段43号101室

邮 编:

网 址: baofeiche03.b2b168.com

八方资源网提醒您:
1、本信息由八方资源网用户发布,八方资源网不介入任何交易过程,请自行甄别其真实性及合法性;
2、跟进信息之前,请仔细核验对方资质,所有预付定金或付款至个人账户的行为,均存在诈骗风险,请提高警惕!
    联系方式

公司名: 东莞市达兴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 古经理

手 机: 13829100581

电 话:

地 址: 广东东莞大岭山石大路大岭山段43号101室

邮 编:

网 址: baofeiche03.b2b168.com

    相关企业
    商家产品系列
  • 产品推荐
  • 资讯推荐
关于八方 | 八方币 | 招商合作 | 网站地图 | 免费注册 | 一元广告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八方业务| 汇款方式 | 商务洽谈室 | 投诉举报
粤ICP备10089450号-8 -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130562 软件企业认定:深R-2013-2017 软件产品登记:深DGY-2013-3594
著作权登记:2013SR134025
Copyright © 2004 - 2024 b2b168.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