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卫生行政许可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产品生产有关材料;
(三)产品;
(四)样品1件。样品应当与样品同时采样、同一批号。大型水质处理器提交产品照片。管材和管件提交样品片段,并显示符合《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要求的标签。防护材料、化学处理剂提交用250ml 透明玻璃瓶盛装(有避光等特殊要求的除外)的样品,玻璃瓶上应当贴有符合《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要求的标签。
延续卫生行政许可有效期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卫生行政许可延续申请表;
(二)卫生许可批件原件;
(三)产品生产有关材料;
(四)近一年内对产品进行后出具的卫生安全性。其中,大型水质处理器提交总体性能;消毒剂和消毒设备提交卫生安全性、总体性能、消毒效果、有效成份含量及稳定性试验。
词条
词条说明
1.产品名称应采用通用名称。 2.饲料添加剂应标注"饲料添加剂”字样,其通用名称应与《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中的通用名称一致。饲料原料应标注“饲料原料”字样,其通用名称应与《饲料原料目录》中的原料名称一致。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和进口饲料、进口饲料添加剂的通用名称应与农业部相关公告的名称一致。 3.
近年来国家农业农村部针对肥料管理办法及肥料登记行政申报流程进行了修改,为贯彻落实《**关于取消和下发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要求,加强肥料管理,促进肥料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2020年9月30日农业农村部下发了“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对部分肥料产品实施备案管理的通知(农办农(2020)15号)文件”起取消了部分肥料产品登记证登记管理,改为肥料产品备案管理。一、协助肥料登记证
分装企业生产车间使用面积及功能间(区)要求:1.生产区内设置的各功能间(区)应按生产工艺流程进行合理布局,工艺流程应按工序先后顺序合理衔接。2.生产区各功能间(区)应配置有效的防尘、防虫、防鼠、通风等设施。3.分装企业生产车间使用面积应不小于60平方米;生产车间净高不低于2.5米。4.分装企业生产车间至少包括:分(灌)装间(区)、包装间(区)等。5.生产区内应设置更衣室,更衣室内应配备衣柜、鞋架、
GMP就是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简称,是对药品生产一种先进、科学的管理方法。在GMP章节中,对洁净管道的材料、布置、设备等都提出了要求。在药物生产中,水一种使用较多、用量较大的一个原料,在进行生产的时候,有关于水的任何环节都不能出现一点差错,那么我们在设计洁净管道的时候,就要以GMP的要求来作为设计基础,保证洁净管道在日后使用中不会出现任何问题。 一、确认洁净管道设计 不管是进行任何洁净管道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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