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1、定金可不可以退?

    “订金”与“定金”是不同的法律概念。这是开发商欲规避法律责任的惯用做法。《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开发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而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商品房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开发商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签订后,因价格变化原因,可以反悔吗?

    商品房也是一种商品,买卖双方签署合同后,没有发生约定和法定的退房理由,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均需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此外,从法律上讲,开发商降价对老业主来说是很难维权的,这属于房地产交易的风险。除非合同有约定,如果签合同时开发商有书面承诺,承诺不降价,或若降价就赔偿业主损失,这样就可以获得赔偿。打砸售楼处只能徒劳无果,甚至会构成犯罪。

    3、“五证”和“两书”是指?

    “五证”是指

    《国有土地使用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二书”

    《住宅**书》

    《住宅使用说明书》

    4、购买手续不全的商品房会有什么风险?

    1、业主**权属证书的期限无法确定;

    2、为**权属证书,需要支付额外费用,如需补交土地出让金;

    3、只能**使用权,不能**权属证书,不能上市交易;

    4、可能被**以违法建设强制拆除。

    5、房地产商发布的宣传广告与实际,不符是否要承担责任?

    售楼广告和宣传资料仅仅是开发商为了吸引买房人而做的一种宣传。如果广告上的宣传内容没有写入合同中,即使将来这些宣传没有兑现,开发商一般也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但是对房屋价格以及购房人是否买房产生重大影响的内容除外。

    《广告法》*三十七条规定:

    (1)房地产商发布了虚假广告。购房者要能够证明广告的内容是虚假的或者部分是虚假的,这种虚假是房地产商主观故意所为。这是房地产商承担责任的前提。

    (2)购房者是受到欺骗和误导。购房者因为依赖(虚假)广告,对该广告承诺的内容抱有期望才购买房屋的,即受到了欺骗和误导。如果购房者在购房前已知或应知广告内容虚假,或者购房者的购房行为与虚假广告无关,则不能认为是受到了欺骗和误导。

    (3)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实际发生的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的、**的、精神的。

    (4)损害和虚假广告之间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是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了购房者,给购房者的权益造成了损害,即虚假广告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6、购房人反悔怎么办?

    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尚未办理预售备案登记前,购房人反悔,不想继续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可以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尚未生效为由,单方面解除合同,是否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购房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法》*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较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六条: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7、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怎么办?

    针对开发商延迟交房,业主们可集结起来找开发商讨个说法,如果不行可走法律程序。

    根据《合同法》*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此外,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如果开发商没有按期交房,业主可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购房人如欲解除合同,应当**行催告。催告之后*过三个月的,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解除合同。

    8、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

    一是置业者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无效,置业者有权退房。

    二是开发商根本违约,置业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开发商的责任。

    下列情形可以作为拒收的正当理由:

    1、房屋未经竣工验收合格;

    2、交付时不具备《住宅**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3、道路、电梯、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基础生活设施不具备使用条件;

    4、建设单位变更商品房的户型、朝向、结构形式、空间尺寸未通知买受人;

    5、交付的时间迟延,达到买受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6、竣工测绘的房屋面积差异达到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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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词条

    词条说明

  • 买卖合同中的买受人的检验义务

      买受人有义务及时检验货物的质量是否符合合同的约定,并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或交易习惯履行己方应履行的进行检验所应具备的先期条件,如因买受人己方原因导致进行检验的先期条件不能或无法实现,且已经*过约定的检验期间或合理期间的,则视为买卖双方交易的货物质量符合合同约定。

  • 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赠与孩子的财产,可以反悔吗?

         序:离婚协议是对多种法律关系的处理,签订需慎重。自愿签订的离婚协议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事后反悔的做法并不可取。     张伟和杨梅(均系化名)原系夫妻,离婚时就共同财产的处理协议约定如下:位于XX的房产归子女所有,位于老家的房产归杨梅所有,存款及车辆归张伟所有。同时双方约定,协议一旦生效,不再进行任何变更。然而,离婚协议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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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中介公司的通常义务

    答:在二手房买卖居间合同中,房产中介公司有义务对所出售的房产的真实情况包括实地查看房屋,房屋权属情况,是否被查封、抵押、限制交易等进行详尽的审查,查实房屋产权证书原件并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核验。对买卖双方的真实情况,包括身份证件及与房屋产权信息是否相符,履约意愿,履约能力等进行详尽的核实。对于资金监管方面可以根据当地监管部门要求向买卖双方提示安全的资金交易方式。房产中介公司可以要求买卖双方提供与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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