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申报的法律责任

    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书面报告的法律行为,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是税务机关税收管理信息的主要来源和税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主要内容包括:税种、税目、应纳税项目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项目、适用税率或者单位税额、计税依据、扣除项目及标准、应纳税额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额、税款所属期限等。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发生法定纳税义务后,按照税法或税务机关相关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内容,在申报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及应缴税款的法律行为。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对纳税申报作了如下规定:
    (1)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才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
    (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经核准延期办理所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根据《*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
    (1)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30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3)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将其全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4)纳税人按照**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损毁、买卖或者伪造。[1]
    违反纳税申报规定的法律责任依据《*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一)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或者扣缴义务人、代征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国家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由国家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一般纳税人不按规定申报并核算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和应纳税额的,除按前款规定处罚外,在一定期限内取消进项税额抵扣资格和**发票使用权,其应纳增值税,一律按销售额和规定的税计算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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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词条

    词条说明

  • 纳税申报的对象

    下列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代征人应当按期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委托代征税款报告。(一)依法已向国家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包括:1、各项收入均应当纳税的纳税人;2、全部或部份产品、项目或者税种享受减税、免税照顾的纳税人;3、当期营业额未达起征点或没有营业收入的纳税人;4、实行定期定额纳税的纳税人;5、应当向国家税务机关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其他税种的纳税人

  • 记账业务内容有哪些

    记账业务内容:1、上门收取当月原始凭证(或走快递服务)。2、制作记账凭证、记账、编制财务报表。3、按时到税务部门(国、地税)报税,办理与税务部门有关的一切事项。4、提供委托方所需的账簿及会计核算资料。5、委托方委托的其他工作,如向统计部门报送统计报表等。可根据委托方的要求提供计算机或手工记账服务,并可接受委托向企业派出会计人员。对于初创没有什么经验的企业来说,合作有着很多的优势,很多工作都可以,企

  •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期限

    ⑴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⑵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⑶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⑷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⑸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

  • 纳税申报需要哪些材料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并根据不同的情况相应报送下列有关证件、资料:1、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2、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3、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料;4、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5、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6、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主要内容包括:税种、税目,应纳税项目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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