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深圳市时尚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计划的申报通知,受理时间:2022年6月22日至 2022年7月8日
一、支持领域
时尚产业主要包括服装、家具、钟表、黄金珠宝、内衣、皮革、眼镜、化妆品以及工艺美术等行业。
二、支持方向
(一)关键技术与零部件攻关项目。
支持企业在时尚产业领域,围绕新材料、新工艺、精密制造、眼镜镜片、精密镶嵌、表面处理、环保染印以及传统工艺继承与创新等方向实施的攻关项目。
(二)竞争力提升应用创新项目。
支持企业运用工业创意设计成果,以及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5G、高清、VR/AR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创意设计、供应链管理及商业模式等方向,围绕提升企业竞争力实施的应用创新项目。主要包括:
1.应用创意设计,有效提升产品附加值,增强产品内在的品质和竞争力的项目。
2.提高供应链管理水平,实现企业上下游供应链整体效能提升的项目。
3.以搭建自有商城、与电商平台合作、利用社交网络等方式,构建以消费者需求为的线上销售模式;围绕创建体验店、高级定制店、跨界融合店等方向,建立化个性化的线下销售模式,推动线上线下融合的项目。
(三)产业支撑体系项目。
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开展产业基础理论和方法研究、行业共性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推广,建立行业公共服务平台,为时尚产业提供研发设计及其成果转化、检验测试、信息数据共享、人才培训、创新创业孵化等各类公共服务;以及开展的促进产业与科技、文化、艺术跨界融合项目。
(四)行业重大活动。
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举办旨在在扩大深圳时尚产业**度、促进国际时尚理念与技术交流合作、促进跨界融合、吸引国际时尚资源向深圳汇集的大赛、展览和论坛等重大活动。
(五)国际化拓展项目。
支持企业在海外商业街区设立自主品牌专卖店。
二、资助标准
1.关键技术与零部件攻关项目。
事后资助,按不过项目实际总投入的5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金额高不过800万元。项目总投入包括为实施该项目实际发生的硬件设备购置、软件购置、测试鉴定、委托开发、咨询、研发人员、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的费用。其中,咨询、研发人员等人员投入不过项目总投入的30%。
2.竞争力提升应用创新项目。
事后资助,按不过项目实际总投入的30%予以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金额高不过300万元。项目总投入包括为实施该项目实际发生的硬件设备购置、软件购置、系统集成和运营维护、建筑工程、委托开发、设计咨询、宣传推广、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的费用。其中,建筑工程费用**用于创建体验店、高级定制店、跨界融合店等,且不过项目总投入的30%;设计咨询等人员投入不过项目总投入的30%;宣传推广投入不过项目总投入的30%。
3.产业支撑体系项目。
事后资助,按不过项目实际总投入的50%给予资助,高不过500万元。项目总投入包括为实施该项目实际发生的硬件设备购置、软件购置和运营维护、委托开发、咨询、检验检测、标准认证、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的投入。其中,咨询等人员投入不过项目总投入的30%。
4.行业重大活动。
事后资助,按不过项目实际总投入的50%给予资助,高不过500万元。项目总投入包括为实施该项目实际发生的场地租赁和搭建、策划、设备租赁、设计制作、咨询、嘉宾邀请、翻译、宣传推广等方面的投入。其中,咨询、嘉宾邀请、翻译等人员投入不过项目总投入的30%,宣传推广投入不过项目总投入的30%。
5.国际化拓展项目。
事后奖励,对企业在海外商业街区设立自主品牌专卖店,自设立起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给予100万元的财政资金奖励。
四、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由基础申报条件和专项申报条件两部分组成。基础申报条件:
(一)项目单位是在深圳市辖区(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时尚产业领域及直接服务于时尚产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二)项目单位未违反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没有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项目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专项资金;
(四)申报单位提交的生产经营数据应与报送市统计部门的数据一致;
(五)项目单位不得以同一事项重复申报或者多头申报市级专项资金,同一项目因政策允许可申报多项专项资金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予以明确;
(六)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专项申报条件:
(一)关键技术与零部件攻关项目。
1.申报项目的实施地在深圳市;
2.项目应为2019年7月1日后开始建设,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建设完成,项目建设期不过3年。
3项目单位成立运营3年以上,建立了规范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4.项目单位具有较强的研发基础和条件;
5.项目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主要技术指标、工艺参数和产品性能功能,居国内良好水平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可填补我市时尚产业链关键技术或零部件缺失环节或可替代进口;
6.项目已完成并获得与项目相关的**、奖项、资质、认定等研发成果;
7.项目成果(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已实现产业化。
(二)竞争力提升应用创新项目。
1.项目单位成立运营3年以上,建立了规范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2.项目应为2020年1月1日后开始建设,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建设完成,项目建设期不过2年。
3.项目单位至少拥有一个有效注册商标;
4.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产品销售额、利润率、生产效率及管理效能等方面均得到有效提升,具备较高的竞争优势。
(三)产业支撑体系项目。
1.申报项目的实施地在深圳市;
2.项目单位成立运营2年以上,建立了规范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3.项目应为2020年1月1日后开始建设,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建设完成,项目建设期不过2年。
4.项目具有明确的发展方向和服务定位,属于我市时尚产业公共服务领域缺失或薄弱环节,有较大的市场需求和较好的发展前景;从事技术服务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专及以上*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的比例不80%;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提供公共服务的设备原值不少于100万元。
(四)行业重大活动。
1.申报项目的实施地在深圳市;
2.项目单位成立运营2年以上,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3.应为2021年1月1日-2022年6月30日期间举办的活动;
4.活动具有较高的行业地位和较大的国际影响力,吸引的国际媒体数量不少于10家;大赛项目的国外参赛作品占比不10%或100件(套),展览项目的国外参展商比例不20%或50家,展会项目的场地面积不15000平方米,论坛项目邀请的国外嘉宾数量不少于5人。
(五)国际化拓展项目。
1.项目单位成立运营3年以上,建立了规范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2.项目单位至少拥有一个有效注册商标,且注册地在深圳;
3.项目单位在海外商业街区设立的专卖店已持续经营三年以上(因不可抗力暂停营业的情况除外),经营时间按截至2022年6月30日开始计算,且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未出现连续亏损;
4.海外设立的专卖店以经营销售自主品牌产品为主,且近三年自主品牌产品年均销售额不300万元,年均销售收入占总销售收入的60%以上;
5.项目单位多仅可获得本项目一次奖励。
词条
词条说明
深圳市重点企业研究院认定资助 一、主管部门:深圳市科技创新** 二、申请时间:2022年7月25日--2022年8月12日 三、支持领域: 支持本市具有较强科技研发能力的企业(即“依托单位”)建设不独立于依托单位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载体(即“重点企业研究院”),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人才培养、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等活动,以创建更高水平创新载体,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深圳市工业设计发展扶持计划-**工业设计奖奖励项目 一、主管部门: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申请时间:2022年6月15日--2022年6月29日 三、支持领域:重点支持获得国内外**工业设计奖的项目。 四、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项目单位未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规定,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3.项目单位申
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扶持计划-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项目 一、主管部门: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申请时间:2022年7月4日--2022年7月24日 三、支持领域: 支持申报单位围绕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以创新集聚优势资源和提升产业层级为战略任务,以重点领域服务和模式创新、重大战略布局、规模化示范应用推广、关键技术提升为目标,实施对经济或社会经济效益显著、产业发展起到支撑**作用的项目。 1.新能源领域
深圳市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发展扶持计划 一、主管部门: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申请时间:2022年7月18日--2022年7月27日 三、支持领域: 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建设为制造业创新发展提供质量可靠性试验验证、标准验证与检测、计量检测、认证认可等基础支撑,具有开放性、公共性和资源共享特征,运作规范、支撑力强、业绩**、公信度高的公共服务平台。 四、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项
公司名: 深圳市深科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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