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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说明
合同期临届满未开店,*商获退全部*费案号:(2021)粤0111民初8289号原告与被告广州某餐饮管理公司于2020年6月7日签订《区域代理及区域经营合同》、《培训及运营管理服务合同》,约定:原告*被告“xx茶町”餐饮项目,服务期自2020年6月7日至2021年6月6日止,*区域为海南省东方市。合作代理相关费用:品牌授权费20000元;核心资料费23400元;项目技术培训费用23400元;
*合同纠纷胜诉判决*商于2021年1月在广州白云以某游戏为主题的奶茶项目,签订三份合同,并支付了252000元合同款,成为该品牌奶茶的三个区的区域代理,*期限均为一年。2021年8月,*商单方找到品牌方咨询解约事宜,在多方考虑之下,其与品牌方签订《和解协议》,确认解除三份合同,品牌方向*商退回合同款71800元(不足合同总金额30%)。但《和解协议》签订后,品牌方人去楼空,并未按约定履行
公司违约,被判退部分*费案号:(2020)粤0111民初16809号原告与被告广州某公司于2018年3月13日签订《“xxx博士”合作协议书》,约定:原告*被告“xxx博士”项目,合作服务费59800元,本合同有效期为3年,自2018年3月13日至2021年3月12日;被告承诺自合同款项结清的即日起半年内招生30人次。后原告向被告支付合作费59800元。2018年3月31日原告店铺开业。202
合同期将满未开店,*商获退全部*费案号:(2021)粤0111民初19979号原告与被告广州某餐饮管理公司于2020年8月2日签订《品牌协议书》《合作协议书》《定金合同》,约定:原告*被告“xx”项目,原告需于本协议签订当日一次性向被告支付:技术培训费、区域代理费合计90000元;品牌运营服务费10000元;设计费(平面设计、空间设计、施工设计)2500元;设备款15000元;履约保证金12
公司名: 广东章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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