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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律师咨询 职务侵占罪缓刑案例 天津胜煜达律所主任杨德明律师团队成功刑事缓刑案件
天津律师胜煜达律所主任杨德明律师团队接受犯罪嫌疑人家人的委托代理其子职务侵占罪一案。本案历经公安侦查阶段,检察院检察起诉阶段,法院审理阶段,在三个刑事案件代理阶段,天津胜煜达律所主任杨德明律师团队经过大量工作较终该案获得了轻判缓刑。 杨德明律师团多次会见犯罪嫌疑人,成功取保候审,经过详细查阅案卷,掌握了本案案情,经过大量协调工作,促使犯罪嫌疑人家事为其全款退赔,为争取缓刑打下了良好的事实
**解释对于界定恶意转移财产,法律上是有所限定的。较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即作了规定。该**解释188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百一十一条**款*(六)项的规定处理: [1] (一)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交易财产、放弃到期债权、无偿为他人
天津合同律师 天津买卖合同律师 拖欠合同货款 天津*律师清收企业货款
天津胜煜达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德明律师是天津*律师,代理各类民事及经济纠纷案件。被告在原告某五金经销公司多年处购螺丝等五金材料材料,双方只是通过微信洽谈,并未签订书面买卖合同。依据原告账目,被告欠付货款37万元,原告多次撮要,但被告后来不接电话,拒**账,原告委托杨律师后,杨律师整理原告证据后,申请律师法院财产保全,并起诉被告支付拖欠的货款37万元及逾期费损失,经审理认为本案虽无书面合同,但依据审理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大众对继承问题的关注度虽然越来越高,但对继承问题的理解却依然存在不少误区,遗产继承的问题远比大家想像中复杂。今天,笔者就针对两类常见的关于继承问题的理解误区进行简要分析。误区一:只要立了遗嘱,就能让遗产按被继承人的意愿继承几乎所有人对于这个问题的**反应就是“立遗嘱”,但在现实生活中立了遗嘱却在继承发生后仍争议不断较终诉之公堂的案例比比皆
公司名: 天津胜煜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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