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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说明
以下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在提交复印件的同时应当出示原件。关于公司名称的变更需要到相关的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
不同的代理机构流程不同,以下流程仅供参考。1、接受委托签订财务外包代理记账合同,确定服务项目及费用。2、接票(时间:每月20号-30号)■ 届时客户将当月做账票据送到该公司,或该公司将安排外勤会计到客户*地点收取当月做账票据,并对票据进行初步整理。■ 对于新设立的从来没有做过财务会计工作的客户,我们将帮助他们:开立会计账户,建立会计核算体系;根据客户提供的合法原始凭证(指:购销发票、入库单、领料单
一、代理记帐的业务范围1.代购帐薄及记帐凭证(费用由业主自理)2.开立会计帐户,建立会计核算帐户体系;3.根据业主提供的合法原始凭证(指:购销发票、入库单、领料单、款项汇出汇入底单及其aa他财务收支单据、有关经济合同等)编制会计分录;4.记帐及结帐;5.编制会计报表。二、代理记帐的工作时间业主业务量而定,一般每月集中记帐一次,业务量大的每星期一次,或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商定三、代理记帐的人员安排我公
目的为了加强对本市代理记账业务的管理,强化代理记账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规范代理记账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确保会计核算的规范和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上海市代理记账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沪财会[2000]48号)的有关规定,特**本规范。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在本市开展代理记账业务的从业人员。本规范所称代理记账从业人员,是指经批准的各类代理记账机构(包括会计事务所)中专职或兼职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所
公司名: 嘉兴一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郑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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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浙江嘉兴秀洲区洪兴路浙联金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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