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填报的过渡期政策调整
答: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管理措施有关事宜的公告(2023年*34号)(以下简称“公告”)规定,对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资料报送相关政策实施过渡期进行以下调整:
(一)自2024年1月1日起,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在申请特殊化妆品注册或者进行普通化妆品备案时,应当按照相关法规、技术规范和公告要求,填报产品配方所使用全部原料的原料安全信息资料;
(二)2021年5月1日前已经取得注册或者完成备案的化妆品,若产品配方中使用了《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有质量规格要求的原料,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在2024年1月1日前补充填报相关原料的质量规格证明文件或者原料安全信息资料。产品配方中其他原料的原料安全信息资料由注册人、备案人存档备查;
在2021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注册或者完成备案的化妆品,若产品配方中使用具有防腐、防晒、着色、染发、祛斑美白功能的原料,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在2024年1月1日前补充填报相关原料的质量规格证明文件或者原料安全信息资料。产品配方中其他原料的原料安全信息资料由注册人、备案人存档备查。
词条
词条说明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国家药监局印发《关于优化普通化妆品备案检验管理措施有关事宜的公告》(2023年*13号,以下简称《公告》),提出进一步优化部分普通化妆品的备案检验管理措施。现就《公告》实施有关问题逐一进行解答:问:为何要对普通化妆品备案检验管理措施进行优化?答:按照《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生产环节检验管理和产品放行管理
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32)|化妆品中某些原料的标签标识、工艺和安评问题
1、问:浸液式面膜应如何选择产品剂型和使用方法?答:浸液式面膜产品的分类编码剂型应选择“02液体”和“10贴、膜、含基材”,使用方法应当选择“02驻留”。2、“卡松”中的硝酸镁和氯化镁是否可以免除在标签上标识?答:“卡松”中的氯化镁与硝酸镁不能免除在标签全成分中标识。“卡松”即《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08825号原料,中文名称为“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和甲基异噻唑啉酮与氯化镁及硝酸镁的
2019年03月05日~06日,审评中心共发布5款化妆品批文待领信息,具体如下。信息来源中国注册申报网 1 GHZTG1900314 卡迪娜染发膏(黑色) 广东卡迪娜实业有限公司 HSCB1800066 2 GHZTG1900315 卡迪娜烫(曲、直)发液 广东卡迪娜实业有限公司 HSCB1800066 3 GHZTG1900316 卡迪娜烫(曲、直)发乳 广东卡迪娜实业有限公司 HSCB180
保健食品新产品注册申报指南基本情况与要求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服务对象 法人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受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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