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色号系列普通化妆品进行抽样毒理学试验的,申请备案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三十三条要求“多色号系列普通化妆品按照《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规范》抽样进行毒理学试验的,可作为一组产品进行备案,每个产品均应附上系列产品的名单、基础配方和着色剂一览表以及抽检产品名单。”
词条
词条说明
1、问:通用名使用动物、植物或者矿物等名称,是否配方中必须含有该具体原料或类别原料?答:根据《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八条(二),使用动物、植物或者矿物等名称描述产品的香型、颜色或者形状的,配方中可以不含此原料,命名时可以在通用名中采用动物、植物或者矿物等名称加香型、颜色或者形状的形式,也可以在属性名后加以注明。常见描述产品的香型、颜色或者形状的动物、植物、矿物有关词汇有牛奶、奶油、芙蓉、黄金、铂金
中检院|化妆品《皮肤刺激性/腐蚀性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等公开征求意见
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化妆品及新原料的安全评价工作,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配套文件要求,中检院起草了《皮肤刺激性/腐蚀性试验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等7项技术指导原则及其起草说明(附件1-14),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反馈意见请填写意见反馈表(附件15),于2023年5月20日前发送电子邮件。附件:1.《皮肤刺激性/腐蚀性试验技术指导原则(征求
“未提供人体试用试验安全性评价报告”“未说明试制样品的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今天小编带您来看一下2024年上半年上海市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资料中产品检验报告版块的高频错题:错题1 驻留类产品理化检验结果pH≤3.5或企业标准中设定pH≤3.5的产品未提供人体试用试验安全性评价报告。器审小编提示 按照《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规范》(附1.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项目要求)的规定,驻留类
化妆品的种类繁多,目前尚无统一的分类方法,在此简要介绍主要的几种分类方法。 (1)按使用功能分类 可分为特殊用途化妆品和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普通化妆品)两大类。其中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又可分为清洁类化妆品(如洗面奶、洗发水、沐浴露等)、护理类化妆品(如化妆水、润肤乳液等),以及美容类化妆品(如眼影、胭脂、口红等)。 (2)按使用部位分类 可分为肤用化妆品(如卸妆油、润肤霜等)、发用化妆品(如洗发水、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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