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化妆品备案政策重要时间节点

    为了更好地帮助普通化妆品备案人、境内责任人、化妆品生产企业及时做好过渡期衔接工作,小编对2024年度相关化妆品政策过渡期进行总结梳理,相关企业务必注意过渡期时限,及时安排好对应工作!

    2024年1月1日起,申报化妆品必须提交全部原料安全信息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管理措施有关事宜的公告》(2023年 *34号)中关于政策实施过渡期的调整规定:

        (一)自2024年1月1日起,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在申请特殊化妆品注册或者进行普通化妆品备案时,应当按照相关法规、技术规范和本公告要求,填报产品配方所使用全部原料的原料安全信息资料;

        (二)2021年5月1日前已经取得注册或者完成备案的化妆品,若产品配方中使用了《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有质量规格要求的原料,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在2024年1月1日前补充填报相关原料的质量规格证明文件或者原料安全信息资料。产品配方中其他原料的原料安全信息资料由注册人、备案人存档备查;

        (三)在2021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注册或者完成备案的化妆品,若产品配方中使用具有防腐、防晒、着色、染发、祛斑美白功能的原料,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在2024年1月1日前补充填报相关原料的质量规格证明文件或者原料安全信息资料。产品配方中其他原料的原料安全信息资料由注册人、备案人存档备查。

    2024年1-3月,提交普通化妆品年度报告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35号),备案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通过化妆品(牙膏) 信息服务平台提交备案时间满一年普通化妆品的年度报告。

          特此提醒有关备案人、境内责任人务必于2024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对备案时间为2023年1月1日前的产品进行年报。

    年报提交地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门户:


    2024年5月1日起,提交完整版安全评估报告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2021年版)>的公告》(2021年 *51号)中规定,为规范指导化妆品安全评估工作,《技术导则》提供了化妆品产品安全评估报告的完整版和简化版示例。在2024年5月1日前,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可以按照《技术导则》相关要求,提交简化版产品安全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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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词条

    词条说明

  • 进口化妆品备案多少钱

    **条 申请化妆品行政许可的,应按照《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的要求提交有关资料,申报资料的一般要求如下: (一)**申请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的,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4份,复印件应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二)申请备案、延续、变更、补发批件的,提交原件1份; (三)除检验报告、公证文书、官方证明文件及第三方证明文件外,申报资料原件应由申请人逐页加盖公章或骑缝章; (四)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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