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普通化妆品备案是否存在有效期?
答: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通告》(2013年*10号)规定,应当自备案之日起,每满4年重新确认产品备案信息,不再生产的,企业应当主动注销原备案信息。
2021年《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实施后,普通化妆品不再存在有效期的概念而换成年度报告制度。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35号),自2022年1月1日起,通过原注册备案平台和新注册备案平台备案的普通化妆品,统一实施年度报告制度。备案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通过新注册备案平台,提交备案时间满一年普通化妆品的年度报告。
2.问:已注销的产品是否需要报送年报?
答:已注销的产品*报送年报。2023年1月1日前备案的有效状态产品,已满足备案时间满一年的要求,应当于2024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提交年报。需要报送年报的产品类型包括国产普通化妆品、进口普通化妆品及仅供出口产品。
3.问:企业收到短信提醒告知未提交备案年报,应如何处理?
答:通过备案管理系统筛查,企业若存在仍未年报的产品,监管部门可能通过系统“短信提醒”的功能提醒备案人在备案系统填报的相关联系人,及时报送年报。备案人在收到短信提醒后,可自查是否存在未年报产品。如未年报产品不再生产,应当申请主动注销。
4.问:申请注册人/备案人、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账号时,遇到系统问题,该如何反馈?
答:账号申请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可通过“化妆品(牙膏)信息服务平台”右上方的“系统问题反馈”功能进行反馈。
5.问:化妆品相关平台操作手册的下载链接是什么?
答:(1)企业信息资料管理系统操作手册下载链接:
(2)普通化妆品(牙膏)备案管理系统操作手册下载链接:
(3)化妆品智慧申报审评系统操作手册下载链接:
(信息来源:广州市监局|编发:北京天健华成化妆品注册部)
词条
词条说明
化妆品祛斑美白功效测试方法Test Method for Efficacy Measurement of SkinWhitening Cosmetic Products**法紫外线诱导人体皮肤黑化模型祛斑美白功效测试法1 范围本方法规定了通过紫外线诱导人体皮肤黑化模型对化妆品祛斑美白功效的测试方法。2 定义2.1 较小红斑量(Minimal erythema dose,MED):引起皮肤清晰可见的
牙膏是否需要在销售或进口前进行备案?答:根据《牙膏监督管理办法》*十条规定,国产牙膏应当在上市销售前向备案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进口牙膏应当在进口前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依法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进口牙膏备案管理工作。
保健食品注册的审批审评机构作出综合审评结论及建议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审评程序和结论的合法性、规范性以及完整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准予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现场核查、复核检验、复审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审评和注册决定的期限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作出准予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后,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
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自查情况企业名称: (公章)
公司名: 北京天健华成国际贸易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女士
电 话: 010-84828042
手 机: 13601366497
微 信: 13601366497
地 址: 北京东城北京市东城区马园胡同3号迤南
邮 编:
网 址: nmpacn.b2b168.com
公司名: 北京天健华成国际贸易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女士
手 机: 13601366497
电 话: 010-84828042
地 址: 北京东城北京市东城区马园胡同3号迤南
邮 编:
网 址: nmpacn.b2b16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