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口产品提交销售包装外文标签的中文翻译件时需要注意什么?
按照《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三十一条*二款规定,进口化妆品的注册人、备案人或者境内责任人应当提交生产国(地区)产品的销售包装(含说明书),以及外文标签的中文翻译件。所提交的中文翻译件应当如实翻译销售包装原标签内容,不能隐瞒,也不能通过遮盖、涂改等方式修改销售包装。如果销售包装(含说明书)上有相同的外文内容,可以只翻译一次,不需要重复翻译。(解答时间 2024-03-20)
2.化妆品生产企业(含自行生产的注册人、备案人及受托生产企业)若注册地址和实际生产地址不一致,如何标注生产企业地址?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称《条例》)《办法》规定,化妆品标签应当标注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若注册地址和实际生产地址不一致,应当标注生产许可证上载明的实际生产地址。(解答时间 2024-03-20)
3.销售包装标签中有外文注册商标时,需要注意什么?
按照《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六条规定,化妆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标签应当使用规范汉字,使用其他文字或者符号的,应当在产品销售包装可视面使用规范汉字对应解释说明,网址、境外企业的名称和地址以及约定俗成的专业术语等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除外。 如果产品标签的多个可视面上有相同的外文注册商标,可以仅在其中一个可视面上使用规范汉字对应解释说明。(解答时间 2024-03-20)
(信息来源:国家药监局|整理:北京天健华成化妆品注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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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五十九期)|化妆品安全评估及原料使用等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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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条 为规范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工作,保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制定本规定。*二条 化妆品行政许可是指化妆品新原料使用、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和化妆品**进口等的审批工作。*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工作。*四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管理工作。*五条 国产化妆品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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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填报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山东省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普通化妆品注册备案常见问题解答(五)
1.问:化妆品注册备案过程中如何正确填报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答: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等法规和技术规范规定,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对化妆品原料进行安全性风险评估,在注册备案过程中填报产品配方使用的原料安全信息。为了促进我国化妆品行业的原料安全管理水平,国家药监局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组织建立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报送平台,方便原料企业统一填报原料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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