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化妆品监管政务服务水平,推动实现化妆品(含牙膏,下同)、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档案电子化,提高化妆品注册备案工作效率,现就全面实施化妆品及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电子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4年9月1日起,境内的化妆品及化妆品新原料注册人、备案人、境内责任人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在提交用户信息资料、化妆品及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时,仅需要通过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称信息服务平台)提交电子版资料,相关纸质版资料*提交,由境内的化妆品及化妆品新原料注册人、备案人、境内责任人或者化妆品生产企业自行存档。
二、按照《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提交技术指南(试行)》等规定需提交资料原件、第三方证明资料和其他纸质版资料的,由境内的化妆品及化妆品新原料注册人、备案人或者境内责任人签章确认资料真实性,并通过信息服务平台提交相关电子版资料。
三、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技术审评机构和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公告要求,优化调整化妆品及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受理、技术审评和备案管理相关工作程序及要求。
四、此前发布的化妆品与化妆品新原料有关规定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国家药监局
2024年7月8日
词条
词条说明
《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中规定的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是指由境外化牧品生产企业授权委托,负责产品代理申报有关事宜,对申报资料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境内独立法人。同一境外化妆品生产企业只能授权一家在华申报责任单位。(信息来源:中国注册申报网)注意事项1.拟按本工作程序申请进口非特化妆品备案的境外生产企业,应当授权注册地在浦东新区的企业法人为境内责任人,负责产品的进
化妆品申报中对于染发产品,产品执行的标准中染发剂理化指标的控制范围应如何正确填报
应根据染发剂的配方申报量进行填报。对于两剂或两剂以上混合使用的染发产品有两种填报方式:一是按照Ⅰ剂或染剂中各染发剂的浓度填报染发剂指标的控制范围;二是按照混合使用时各染发剂的浓度填报染发剂指标的控制范围,并注明混合比例。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申报资料检查标准之命名依据篇天健华成2019-02-1708:16概述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资料检查工作应当符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依据有关规定,按照风险评估原则,在科学的基础上进行。北京天健华成化妆品注册部()特别提醒,备案申报资料应当真实、合法,申报产品的类别应当符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
01问:化妆品安全评估报告,原料安全用量是否可以参考《中国药典》的数据?答:根据《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凡国际*化妆品安全评估机构已公布评估结论的原料,需对相关评估资料进行分析,在符合我国化妆品相关法规要求的情况下,可采用相关评估结论。《中国药典》中引用数据在符合以上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参考。02问:根据《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十七条,化妆品净含量不大于 15g 或者 15mL 的小规格包装产
公司名: 北京天健华成国际贸易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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