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也不乏有赖账现象发生,如果碰到欠钱不还申请起诉后法院的执行程序有哪些呢?欠钱不还法院强制执行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法院强制执行债务偿还的程序是怎样的?
第一步: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步: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第三步: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五步: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词条
词条说明
法制网北京10月25日讯 记者张晨 记者今天从较高人民法院了解到,强制执行法已明确列入**立法规划。较高法作为起草部门,将很快正式启动这项工作。 为实现对执行工作更规范、有效、精准的管理,党的*以来,较高法共出台55项重要**解释和规范性文件,数量**过前20年的总和。2016年以来,密集出台涉及财产保全、财产调查、执行和解、执行担保、先予仲裁等37个**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以现行法律为依据
随着“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深入,衡阳两级法院高度重视法官与律师的职业共同体建设,充分发挥职业共同体对“决胜执行难”的重要促进作用,接连出台文件,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并召开专题会议向律师问计执行攻坚。近日,衡阳县人民法院与委托律师的共同配合,顺利执结一起十九年未结的执行积案。 陷入困境:加害人和家人外出逃避19年未获赔偿 1999年5月,许某乙之子许某甲被同村村民许某用火铳击中,导致重伤,在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公证债权文书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四大亮点解读
为进一步完善公证债权文书执行程序,充分发挥“赋强公证”在纠纷预防方面的功能,2018年6月25日较高人民法院审判***1743次会议通过了《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公证债权文书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一、《规定》明确了执行依据及内容 《规定》*三条、*四条对公证债权文书的执行依据及内容进行了明确。鉴于执行证书是在长期实践中探索形成的,且在核实债
钱某、刘某因做生意资金紧缺,多次向张某借款共计人民币44万元,到期后未能按时偿还。后张某向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宝山法院)起诉,要求钱某、刘某归还借款人民币44万元并支付借款利息。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被告钱某、刘某于2016年11月15日归还借款40万元,于2017年5月15日支付借款利息10万元。但钱某、刘某仅于2016年11月归还35万元,余款并未支
公司名: 上海汇筠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 刘律师
电 话:
手 机: 15900524821
微 信: 15900524821
地 址: 上海徐汇徐汇区肇嘉浜路333号亚太企业大楼505
邮 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