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工程质量至关重要,这也要求我们的施工人员和参与施工的质检和管理人员们能够认真仔细的完成好本职工作,在材料、人员管理和各方面监督上起到好的作用和积的影响,为工程的顺利完成和的房屋建设做出自己的努力和贡献。在我国房屋建筑工程的各种质量问题不是个案,是一个普遍现象。经过维修、返修不仅增加了工程造价成本,而且直接影响到房屋建筑工程的使用安全功能。而造成房屋建筑工程中存在的各种质量问题,其中的因素来自不同的方面。参与建设的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等各方责任主体能不能按照规定规范履行职责、行使权利,在过程中对施工的环节的管理疏漏与监管不到位,对造成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产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对策
1、加强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目标管理
施工单位应该根据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管理的实际情况,结合对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的法律法规以及建筑行业的施工质量管理标准,综合设计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设计以及要求,综合设立一个科学、标准、规范的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管理目标。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管理目标应该对房屋建筑的整体工程和分项工程、房屋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到的施工技术、房屋建筑的人员管理以及房屋建筑的不同工作岗位等等都作出清晰明确的质量管理标准和要求。同时,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管理目标应该根据房屋建筑分项工程和施工技术的不同,对施工质量监控部分进行确定。在对分项工程进行施工之前,应当先拟定一份较为详细的技术较低,并严格按照要求对负责人、技术人员以及质量管理人员进行交底,明确每个人的具体职责。
三、加强对建筑设计单位的考核力度。特别是对房屋建筑中的设计图纸方面加大监督力度,而设计图纸是房屋建筑中为关键的环节,
设计图纸的合理性将会直接影响到我国的房屋建筑质量的水准。在我国很多的建筑安全事故中,我们可以发展很多都是由于人为操作上的不当造成的,所以,要能够不断加强对设计单位的审核是建筑质量就显得尤其重要,另外,还要能够不断提高设计图纸的准确性和方案的合理性,能够得到房屋建筑管理者的重视,在审查的过程中,要能够确保房屋建筑的审核的可行性和科学性,严格控制内部设计质量审查机制。并聘请建筑进行科学的论断,严禁一些非法现象的产生,并能够做好相关的设计想象服务制度,严格按照执行上的建筑图纸进行施工,一系列的设计图纸质量安全责任制。
3、完善房屋建筑质量管理的法律体系。我国建筑行业在可以预见的时间内,可以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我国房屋建筑质量管理的法律体系,房屋建筑质量管理中的法律法规可以将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和环境安全和一些关键性的工序安全以及基础设施的安全使用状况等细节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通过相关的政策规定可以实现对房屋建筑监督的有效监控,并能够依据相关的检查结果对一些符合建筑标准的单位进行惩处,法律体制的健全,可以进一步推进我国房屋建筑质量管理工作开展提供法律上的**。
4、落实好监督体系和机械设备的安全生产。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管渠道,落实好相关的转包单位和发包单位之间的责任安全制度,将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的技术平进行严格审查,建筑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工艺和设备机械能够达到质量安全实施的标准。
建筑工程的数量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而不断增加,特别是中高层建筑越来越多,而建筑工程事关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因此对如何做好建筑工程质量的控制,显得尤为迫切。而工程检测是现代建筑必不可少的环节,质量检测作为建筑工程的一种质量控制的手段,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检测报告是评判工程质量优劣的重要依据,也是工程施工质量的有效途径。本文结合自己多年的具体实际工作经验,就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的现状,简单阐述了如何做好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相关问题,并进行了简单的分析和探讨,仅供大家参考。
鉴定方法
1、危险房屋(简称"危房")是指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结构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随时有倒塌可能, 不能确保住用安全的房屋。
危房分为整幢危房和局部危房:
(a)整幢危房是指随时有整幢倒塌可能的房屋;
(b)局部危房是指随时有局部倒塌可能的房屋。
2、危房以幢为鉴定单位,以建筑面积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a)整幢危房以整幢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
(b)局部危房以危及倒塌部分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
3、危房鉴定应以地基基础、结构构件的危险鉴定为基础,结合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全面分析,综合判断。
4、在地基基础或结构构件发生危险的判断上, 应考虑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还是关联的。
(a)若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则不构成结构的危险;
(b)若构件的危险是相关的,则应联系结构判定危险范围。
5、在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上, 应考虑下列因素对地基基础:结构构件构成危险的影响。
(a)结构老化的程度;
(b)周围环境的影响;
(c)设计安全度的取值;
(d)有损结构的人为因素;
(e)危险的发展趋势。[1]
折叠编辑本段范围
折叠整幢
1、因地基、基础产生的危险, 可能危及主体结构,导致整幢房屋倒塌的。
2、因墙、柱、梁、混凝土板或框架产生的危险,可能构成结构破坏,导致整幢房屋倒塌的。
3、因屋架、檩条产生的危险, 可能导致整个屋盖倒塌并危及整幢房屋的。
4、因筒拱、扁壳、波形筒拱产生的危险, 可能导致整个拱体倒塌并危及整幢房屋的。 [1]
折叠局部
1、因地基、基础产生的危险, 可能危及部分房屋,导致局部倒塌的。
2、因墙、柱、梁、混凝土板产生的危险, 可能构成部分结构破坏,导致局部房屋倒塌的。
3、因屋架、檩条产生的危险, 可能导致部分屋盖倒塌,或整个屋盖倒塌但不危及整幢房屋的。
4、因搁栅产生的危险, 可能导致整间楼盖倒塌的。
5、因悬挑构件产生的危险,可能导致梁、 板倒塌的。
6、因筒拱、扁壳、波形筒拱产生的危险, 可能导致部分拱体倒塌但不危及整幢房屋的。
7、危险点是指单个承重构件,或围护构件, 或房屋设备,处于危险状态的。[1]
折叠编辑本段处理
1、危房需由鉴定单位提出全面分析、 综合判断的依据,报请市一级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审定。
2、对危房,应按危险程度、影响范围, 根据具体条件,分别轻、重、缓、急,安排修建计划。
3、对危险点,应结合正常维修,及时排除险情。
4、对危房和危险点,在查清、确认后, 均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住用安全。[1]
折叠编辑本段等级划分
A级: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腐朽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B级:结构承载力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C级: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D级: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1]
折叠编辑本段改造
折叠补助标准
按照以满足农户量基 本需求为目的,改造量困难、*需求群众的量危险房屋的原则,根据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总体规划,各阶段的改造对象为:2009年-2012年主要改造五保房一、二、三级危房;低保户一级危房;困难房一级危房;一般户一级危房;茅草房;"整县推进"试点工程涉及的二、三级危房;2013年-2016年主要改造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三级危房。
按照"群众自建为主,给予适当补助"的原则,对各类对象和危房等级的户均补助标准为:
(一)五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
(二)五保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
(三)五保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
(四)低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
(五)困难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1万元;
(六)一般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
(七)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
(八)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2万元;
上述补助标准为户均补助标准,各地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在切实体现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和帮扶特困群众的前提下,在不改变危改资金用途的情况下,以农民群众满意为基础,根据危改户贫困程度、房屋危改程度实际情况,可对户均补助标准进行适当调整。保调整后的补助资金根据危房等级和农户贫困善状况划分补助档次,严禁"平均"或"普惠"等现象的发生。
折叠申请条件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补助以户为单位,由户主提出申请,申请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二)属于2008年农村危房摸底时统计在册的危房户;
(三)属于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任意一种类型。
有下列情形的农户不能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
(一)已建有安全住房的;
(二)住房困难、拥挤,需要分户的;
(三)无居住房屋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