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册地在东莞、广州、深圳的工程设计企业。人员是本企业人员,相对稳定。配备从事房屋安全鉴定业务的主要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均需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结构设计工作满6年以上或结构安全鉴定工作满4年以上。其中,一级注册结构师不少于1人。
2、注册地在东莞的其他建筑行业企业或机构。人员是本企业或本机构的人员,结构配臵不少于8人,其中一级注册结构师不少于3人,其余非注册人员应是具有大专以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工程设计实践不少于10年。
二、领取?信用管理手册?,?东莞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规定?九十九条 对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用信息管理制度。
符合上述要求的企业,需在市建设局办理在莞登记备案领取?信用管理手册?后,方可在我市开展房屋安全鉴定业务,目前在可用状态的共有16家,其中符合种情况的12家,符合二种情况的有4家,在东莞建设网上可以查到。对于鉴定人员的要求除有的毕业证、职称证等资料外,还要提供社明(对账单)。?信用管理手册?实行一年复查一次,在规定时间内未申办复查的企业,其手册自行失效,有效期已过期的鉴定机构不能办理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备案。
二章 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备案
一、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备案的资料要求
1、?承接业务记录表?: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通过东莞建设网网上申报后打印一份?承接业务记录表?(需盖单位公章,要求“参与业务人员情况”一栏由本人签名);
2、房屋安全鉴定合同复印件(需盖双方单位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3、?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应对受检项目的构件、房屋组成部分(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维护结构)、房屋整体(鉴定单元)等三个层次进行安全性检测鉴定和等级评定,综合评估其使用的安全状况;?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应明确房屋安全状态的类别(A、B、C、D四类) 和正常使用条件下的下次安全检查时限。各项签章齐全,正本1份;
?东莞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市长令106号?二十三条 房屋安全状态经鉴定分为A、B、C、D四类,并根据不同类别的房屋安全状态规定相应的限期检查时间:
A类指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其限期安全检查时间为10年;
B类指结构承载力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其限期安全检查时间为5年;
C类指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
险情,构成局部危房,其限期安全检查时间为2年;
D类指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限期停用或拆除。
4、?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电子文档(刻录光盘);
5、?房屋安全鉴定现场检测核查记录表?:需盖镇街规划建设办公章,并有现场检查人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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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备案应注意事项
2、市住建局出具的备案凭证回执单不作为备案资料合法性的
证明,对备案资料中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内容或工程中存在的违法行为,我局不承担任何责任。本备案凭证工程规模为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所注工程规模,不作为房屋产权确权的*终结果。
三、近二年鉴定报告备案情况 (1)校安工程1654栋,共492万平方米 (2)医疗卫生机构139栋,共24万平方米 (3)2009年备案851栋,246万平方米
(4)2010年(截止至12月10日)备案997栋,共416万平方米
目前房屋安全鉴定工程中标价在10-12元左右每平米,具体情况根据建筑面积,以及施工原始资料是否齐全有所波动,一般来说单栋建筑面积较大的在5000平米以上,或资料比较齐全的鉴定费用有10个点左右的下浮。单栋建筑面积较小的有个收费,视情况而定,一般1000平米的,鉴定收费1万-1.5万。以上价格仅供参考。具体以市场实价为准。
四、房屋安全鉴定的服务内容。
根据业主需求房屋安全鉴定分备案与不备案两种,备案的房屋安全鉴定按建设局要求去做。备案的安全鉴定又分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房屋结构安全鉴定及抗震鉴定2种。
1、 备案的房屋结构安全鉴定学校做以下几项工作
1).收集调查:收集相关设计文件、施工资料,调查建筑物的使用历史;
2).结构基本情况勘查:结构形式、结构布置、建筑层数、梁柱截面尺寸等;
3).结构使用条件勘查:楼面荷载、分隔墙布置、使用环境等;
4.)地基基础勘查:地基变形、上部结构反应(有无倾斜、有无墙体开裂等);
5).上部结构表面现状勘查:结构构件有无破损、有无明显的挠度变形,梁柱板及填充墙有无可见裂缝,裂缝的分布、形状、大小等;
6).材料性能检测:对结构混凝土的抗压强度采用钻芯取样检测,对结构构件的配筋进行开凿检查以及采用扫描型钢筋位置测定仪进行扫描检查;
7)地质勘察、房屋整体倾斜观测、房屋沉降观测。
8).结构复核计算:复核计算房屋的原设计文件及现状结构,确定结构安全等级,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鉴定报告技术审查时应注意的事项
1.签字盖章:鉴定报告应有技术人员签字、鉴定机构公章、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印章。鉴定报告采用活页装订形式,则要求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2.专项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岩土工程勘察报各告、测量报告):鉴定工作所做的专项检测应提供报告的原件。原有的专项检测报告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的封面应注明“本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异,原件由****(单位)保存”,并加盖鉴定单位公章确认。注意核查提供的专项检测报告是否属于鉴定的项目。
3.核查房屋现状照片及检查、检测照片是否属所鉴定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