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总则
**条 根据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转发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部、退役军人部、****动员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教〔2019〕78号)、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冀教财〔2019〕29号)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教育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教〔2019〕66号)、省财政厅等三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教〔2020〕87号)等文件规定,为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以下简称“中职国家助学金”)管理,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实施,制定本细则。
*二条 本细则所称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学校”)是指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高等院校附属的中专部、中等职业学校等。
*三条 中职国家助学金由*和地方**共同出资设立,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四条 学校应当开辟“绿色通道”,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先办理入学手续,根据核实后的家庭经济情况予以不同方式的资助。
*二章 资助对象和申请条件
*五条 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六条 根据国家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范围按扣除涉农专业学生后一、二年级在校生数的15%确定。学校应按照《河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规定,将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全部纳入资助范围。
我省22个县的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22个县具体包括保定市的涞水县、阜平县、唐县、涞源县、望都县、易县、曲阳县、顺平县;张家口市的宣化区、张北县、康保县、沽源县、尚义县、蔚县、阳原县、怀安县、万全区;承德市的平泉市、承德县、隆化县、丰宁满族自治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七条 申请中职国家助学金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的**;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八条 根据教育部发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及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等规定,涉农专业范围为农林牧渔大类所有专业以及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的粮油和饲料加工技术、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专业。涉农专业范围具体专业名录由省教育厅根据国家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适时予以调整。
*三章 申请与评定
*九条 中职国家助学金原则上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每学期根据学生实际家庭困难情况动态调整。
新学期开学后,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学生对申请表中填写内容真实性做出承诺。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十条 学校要成立中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负责对申报中职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资格进行审核、评议,成员一般应包括学校**、资助工作人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申请中职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得作为代表参加审核、评议。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初步名单,报学校评审工作小组集体研究通过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和学生家庭敏感信息及隐私。
*四章 资金分配和管理
*十一条 中职国家助学金采用因素法分配,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全国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统核定的受助学生人数、相关标准和分担比例等进行测算。各市县财政部门在收到助学金预算后,应尽快分解下达,确保国家助学金按时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十二条 中职国家助学金由各级财政共同分担,所需经费*与地方按6∶4分担。地方分担部分,省与直管县按2:2分担,省与市、市管县(市、区)按1:1:2分担;省、市本级学校所需经费,按照学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承担,因学生人数变化出现资金不足的由同级财政负担。
*十三条 中职国家助学金通过学生资助卡发放给受助学生,原则上按学期发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按月发放。发卡银行及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等费用,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或扣减国家助学金。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办理资助卡的,须经省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通过现金发放。
*十四条 学生资助工作实行学校法人代表负责制,校长是**责任人,对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负主要责任。学校设立专门机构和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资助工作。学校要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十五条 学校应及时更新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全国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统数据,确保学生资助信息真实准确。
*十六条 公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从学校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资助学生。民办学校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不少于5%的资金,用于奖励和资助学生。各学校要足额提取并足额使用,不得只提不用或多提少支。
*十七条 各级财政、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应加强对国家助学金的管理,并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对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挪用、滞留国家助学金等违规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令*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机关。
*五章 附则
*十八条 学校要根据本细则规定,制定本校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具体实施办法,报主管部门和同级教育部门备案。
*十九条 本细则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负责解释。
*二十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教〔2013〕207号)同时废止。
附件: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实施细则
**章 总则
**条 根据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转发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部、退役军人部、****动员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教〔2019〕78号)、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冀教财〔2019〕29号)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教育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教〔2019〕66号)、省财政厅等三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教〔2020〕87号)等文件规定,为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确保免学费政策顺利实施,制定本细则。
*二条 本细则所称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学校”)是指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高等院校附属的中专部、中等职业学校等。
*三条 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是指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从2020年秋季学期起,将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民族地区就读的学生和戏曲表演专业学生纳入免学费范围。
根据国家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享受免学费政策中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范围按扣除涉农专业学生后在校生数的10%确定。
*四条 学校应当开辟“绿色通道”,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先办理入学手续,根据核实后的家庭经济情况予以不同方式的资助。
*二章 补助标准和方式
*五条 免学费补助资金按照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的测算标准按比例分担。
*六条 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资金的补助方式为:**、二、三学年因免除学费导致公办学校运转出现的经费缺口,由财政按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和免学费标准补助学校。
省、市、县(市、区)人民**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标准(不含住宿费)**测算标准的,按照学校行政隶属关系,高出部分由同级财政统筹解决;低于测算标准的,按学费标准据实补助。
*七条 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学校自主确定的学费标准**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向学生收取。
*三章 申请与评定
*八条 符合免学费政策的学生入学时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申请表》(见附件),每学期可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申请免学费的学生对申请表中填写内容真实性做出承诺。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九条 学校要成立中职免学费评审工作小组,负责对申报中职免学费的学生资格进行审核、评议,成员一般应包括学校**、资助工作人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申请中职免学费的学生原则上不得作为代表参加审核、评议。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享受中职免学费初步名单,报学校评审工作小组集体研究通过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和学生家庭敏感信息及隐私。
*四章 资金分配和管理
*十条 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采用因素法分配,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全国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统核定的受助学生人数、相关标准和分担比例等进行测算。各市、县财政部门在收到免学费预算后,应尽快分解下达,确保免学费资金按时拨付到学校。
*十一条 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由各级财政共同分担,所需经费*与地方按6∶4分担。地方分担部分,省与直管县按2∶2分担,省与市、市管县(市、区)按1∶1∶2分担;省、市本级学校所需经费,按照学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承担。
*十二条 学校免学费工作实行学校法人代表负责制,校长是**责任人,对学校免学费工作负主要责任。学校设立专门机构和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资助工作。学校要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享受免学费学生名册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学校要加强财务管理,建立规范的预决算制度、严格的审核程序,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编制综合预算,收支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管理,年终应当编制决算。
*十三条 学校应及时更新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全国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统数据,确保学生资助信息真实准确。
*十四条 各地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建立健全学生信息档案,保证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学生信息完整和准确。
*十五条 每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各级教育和人社部门应当对学校办学资质进行*清查并公示,对年检不合格的学校,取消其享受免学费补助资金的资格。根据《*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监管,纳入免学费补助范围的民办学校名单按隶属关系分别由同级教育和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负责审定。
*十六条 公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从学校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资助学生。民办学校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不少于5%的资金,用于奖励和资助学生。各学校要足额提取并足额使用,不得只提不用或多提少支。
*十七条 各级财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部门应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的管理,并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对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挪用、滞留免学费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令*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机关。
*五章 附则
*十八条 学校要根据本细则规定,制定本校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具体实施办法,报主管部门和同级教育部门备案。
*十九条 本细则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负责解释。
*二十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冀财教〔2013〕208号)同时废止。
附件: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申请表
词条
词条说明
市场营销主要课程:客户关系、电子商务概论、消费行为分析、经济法、商务礼仪、会计基础、消费经济学、网络营销、市场营销学、商品管理实务、市场营销策划、市场调查、推销技巧、市场营销口语技巧、网络营销实务语文、数学、英语、德育、体育、礼仪、普通话、计算机基础小学教育主要课程:心理学、声乐、美术、舞蹈、自然科学、英语阅读与写作、数学基础、班主任工作高考升学班主要课程: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政治、德育艺术
2021年秋季保定动力工程学校招生简章-现开启网上报名渠道 保定动力工程技术技工学校始建于1985年6月,是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批准的全日制重点学校。目前已发展成为南、北、西三个校区,占地近200亩,建筑面积70000余平米。现设有7个系(部)(医疗健康系、机电工程系、汽车工程系、信息服务系、教育管理系、交通客运系、大专部),20多个专业(医疗设备制造与维修、护理、体检、医学影像、
**章 总则**条 根据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转发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部、退役军人部、****动员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教〔2019〕78号)、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冀教财〔2019〕29号)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教育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教〔2019〕66
保定哪家中专学校好;同学们在选择学校的时候;在了解学校的过程中,学校的好或者不好,从哪些方面体现呢,首先办学时间、师资力量,管理、就业等情况可以综合判断学校的情况。校的好与不好,其实很难判断,因为学生的个体不同,吸收到的内容就不同,在同一环境下,有优秀的学生,也有成绩一般的学生,换了环境的情况下,更多的还是学生自己要努力上进,争取突破自我,成就自己。保定动力工程学校始建于1985年6月,是河北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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