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分类
公墓主要是指人去世后,将遗体或骨灰式遗物统一集中到一个统一的地点。这是人类发展历史上的文明和进步。其大致分如下类型:
1.古代诸侯王的公墓:有些也可称为皇陵,这是由权力而形成的。
2.宗族墓地:指安葬同一信仰或思想人员地方。
3.家族墓地:指安葬自己家庭有关人员的地方。
4.特色墓地:指因为某个特定事件或战争等因素造成,而设立的安葬有关人员的墓地。
5.公共墓地:指是安葬社会各界人士去世后的地方,一般来说没有什么特殊要求。
历史变迁
从1860年起,在教会墓地埋葬死者的习俗,在许多国家逐渐终止,丧葬经历了一个过程,先是在私人地产上单葬,再是葬於教堂墓地,再是葬於公墓,今日则是葬在纪念园中,各坟以金属牌标出,不再用传统的墓石。19世纪较大的此类工程之一是英格兰的布鲁克伍德(Brookwood)纪念园,它是由伦敦墓地公司(London Necropolis Company)所兴办。它在伦敦市内有私有火车站,在公墓范围有两个这样的火车站,有自己的电报挂号,并有针对不同宗教、民族、社团和职业的特别葬区。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福雷斯特劳恩公墓(Forest Lawn)或许是这类设施中较着名者。在美国,仍有公共公墓、合作公墓、教会公墓和大规模的共有公墓。对於军人和军人家属,除了州、县和市开办的公墓以外,联邦**还在美国境内和国外办有许多国家公墓。在现代公墓,由**、宗教团体、商业机构或其他负责机构出售地块。丧家须缴纳一定费用以使坟墓常年受照料,同时还要为开墓以及司事和监督人员所履行的其他工作缴费。
官方*数据显示:我们目前共有经营性公墓2000多家,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约10万个。
2015年10月20日,从召开的北京市绿色生态殡葬建设推进会上获悉:今后,北京将不再新建传统墓碑,各公墓要因地制宜建造占地面积低于0.5平米、墓碑高度低于0.5米的小型节地葬。对于租用合同到期的传统墓穴,原则上不再以传统墓穴的形式续租,将鼓励进行生态节地改造。
影响因素
环境卫生上的考虑一向影响到公墓的性质及选址。例如,罗马人和犹太人就认为公墓具有危险性,因而把墓地安排在罗马及耶路撒冷的城垣之外。古代埃及人和中国人同样也有这种环境卫生上的考虑。另一方面,基督教徒却不考虑此点,他们的地下墓穴既是集体墓地又是礼拜场所,到了基督教徒可以自由举行宗教活动的时代,他们把死者葬在教堂或教堂后面的墓地。6世纪以后,人口过于稠密已是十分普遍的问题,于是许多世俗当局决定恢复罗马国旧制,死者必须埋葬在城垣之外。但是,教会的土地不受世俗环境卫生法的约束;于是,在欧洲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代,问题愈益严重。
到了18世纪中叶,教会墓地拥挤,城市范围之内也再无埋葬死者之地,其后果已是众人忧虑的问题。教堂的地下室以及教堂周围的狭小空间已经是棺木丛集。这种场所许多已成为病源,常去者难免罹灾。在教堂墓地,掩埋的棺木逐层垒置,高到距地表仅几尺(有时甚至仅几寸),地面不断升高,常与教堂低层窗口持平。为了给新葬者腾出空间,教堂司事只好暗中将骸骨和尚未完全腐朽的屍体移往他处,有时是有计画地另行掘坑掩埋,掘墓工将挖出的棺木铭牌、棺柄、棺钉收归己有,当做废金属出售。这样一来,教堂墓地附近的居民往往丧失健康,面色难看得令人无法忍受。
各大城镇的这类情况仅在程度上有所不同,在伦敦,由于人口众多,死者也多,这种情况更加及时受到公众关注,经过不止一次地采取治标措施,终於在1855年依法关闭全部教堂墓地,仅留少数例外。早先已有私人企业在伦敦附近开办了几处公墓,但是1855年的《丧葬法》标志着英国和爱尔兰公墓制开始实施。几乎在各个地方,在城市和市镇范围以内的墓葬都已废止,若有某地尚有墓葬,则必须以种种方式保证其无害。
使用年限
清明节前后,有不少人被同样的问题所困扰。大部分不熟悉各地殡葬条例的人都认为,买墓地就跟买房子一样,土地使用权可以保留70年。但事实上,不少地方殡葬条例或者公募管理办法都规定,墓穴的使用年限较长为20年。
据上海市殡葬行业协会会长王宏阶介绍,就墓园性质而言,目前有4种情形,一种是国资背景,一种是国资和集体联营,一种是私人承包,还有一种是产权经营权均归私人所有。
按照规定,建立公墓,需要当地民政、规划和国土部门的批准。与房地产行业类似,公墓墓区用地的所有权属国家或集体拥有。
然而,与购买住宅商品房不同的是,关于墓地使用权的规定却语焉不详。按照1992年开始颁布实施的《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经营性公墓的墓穴管理费一次性收取较长不得**过二十年。”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副司长李波因此表示,“墓地的使用期限为20年”的提法存在误区,所谓“20年”的说法不是指墓地的使用年限,而是指护墓费以20年为一个缴费周期,只要按期交纳护墓费用,即可继续使用墓地。
根据民政部较新解释,墓地使用期限与其土地性质和使用年限有关,一般为50年或70年。老墓续租工作已经陆续启动试点,续租日期从墓穴达到20年期限之日起算,普遍是先办理10年续租手续。
本市各大公墓均有不少墓穴达到或**过了20年使用期限,各大墓园也经常接到市民的电话咨询。据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处长王琦介绍,《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规定,墓穴和骨灰格位的护墓费当初是按20年一个周期缴纳的,期满后可以续交费,一般情况下,一个墓穴和骨灰格位可续租10年,续租需缴纳土地租赁费和墓穴管理费,前者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每平方米1500元,后者按当初墓穴造价的5%计算。相关负责人表示,能办理续租的仅为骨灰葬墓穴,树葬和遗体葬的老墓续租办法仍在研究中。
公墓建小区前业主抗议称晦气,被指选址泄洪区且无手续村负责人称属自治行为不用审批。因距离小区北门不足50米,朝阳金盏乡小店村的公墓建设遭到晴翠园业主群起反对。业主们介绍,公墓选址在温榆河泄洪河道内,且私自砍伐了大量树木。金盏乡及小店村否认砍树和影响泄洪,称公墓建设为村民自治行为。民政部门表示,村公墓建设必须经过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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