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合同时要关注哪些重点?
1. 审查合法性
合同修订的重中之重,是合法,这是合同修订的**要务。在起草或审查合同时,应当注意运用如下技巧以保证合同合法有效:
2. 审查合同法律关系
对于合同法律关系,应当分别审查法律关系当中的主体、客体和权利义务内容,有无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之处,具体如下:
主体:主要是审查营业执照、批准证书、合同章程等文件,自然人主要审查身份证、户口本等基本身份证明;审查合同的授权代表和合同各方是否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例如授权委托书,公司委托的应当由公司出具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港澳台企业或外国企业还需提供经中国**部认可的中国公证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公证证明或经中国驻当地领**公证证明。对于授权不明、无权代理、无权处分的主体签订的合同,应当在审查意见中向客户明确提示可能导致合同被变更、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客体:主要审查权属证明,例如房产证、发票、提单等;权利义务主要审查有无违反《合同法》的强制性规定;如我国《合同法》*132条规定,“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因此,在起草合同之前,应当审查合同标的所有权有关文件,例如所有权证书、债权公证文书以及生效的法律文书等,以证实合同标的合法性。
内容:注意审查条款的有效性尤其是格式条款,无效的免责条款指违反《合同法》*53条规定的条款,即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和因故意和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对于合同主要内容条款,表述是否真实、合法和完整,这个问题一般采取在签订合同前委托律师进行尽职调查的方法以及在合同当中由合同一方提供保证和承诺的方式解决。
3. 审查合同的履行程序
例如国有土地出让,一般必须履行“招-拍-挂”程序;建筑工程需要到当地的“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心”;国有资产转让,需要到当地的国有产权交易所“进场交易”;中外合资企业股权转让,需要获得原审批机关批准;我国企业对外国企业提供担保的,需要经过外汇管理局批准等。这些程序都将影响合同生效条件和履行程序,因此均应在合同当中作出相应规定。
4. 审查合同生效条件
注意审查不同的生效条件,签署生效、约定条件生效还是批准生效,这是影响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之处,要明确向客户作出提示。例如:国有资产转让的,出售方是否已经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共有财产转让的,是否已经征得共有权人同意并声明放弃**购买权?[1]有承租人的房地产转让的,承租人是否已经声明放弃**购买权?
对于前述问题,要求合同各方出具相应的批准或声明文件。对于股权转让合同,要求转让方公司、被转让公司以及受让方公司的股东会和董事会分别签署决议,作为股权转让合同生效的先决条件。
5. 避开法律泥潭
所谓法律泥潭就是某些法律规定不明确、现实当中存在争议的法律问题。对于这些问题,*们众说纷纭,*的判决各有差异,这些问题是千万不能出现在交易当中的。因为商业交易追求的不是法理的明晰和公正,它追求的是商业利益,任何不确定性都将给商业交易带来风险和损害,因此律师必须尽一切可能帮助客户绕开这些法律泥潭,设计更为安全和保险的交易方式,而不是提倡创新和冒险精神,勇闯泥潭。
要千万记住,任何怂恿客户勇敢前进的法律建议都是危险和不可取的。确保合法比较保险的方法是事前委托律师进行尽职调查和提供法律分析报告;在合同签署过程当中注意核对各方当事人身份和文件真实性;在合同签订后将合同及时送交有关**部门办妥各种批准或备案手续;在合同履行过程当中注意严格按照合同执行。
| 客户起草的合同问题可能出在哪儿?
优秀的合同各有各的精彩,而有问题的合同多有相似之处。接下来以某软件项目合同为例,为大家举例分析合同中的“类型化”问题?
软件公司所采用的合同框架是采用市面流行的软件开发合同模板基础上修订而成,表面看问题不大,主要方面几乎都涉及到了,但从律师专业角度来看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1、合同标题、框架与法律关系不相符
这个项目是软件开发加售后服务两个相对独立的项目,两种独立的法律关系,原本应该分为两份合同,当事人出于简化起见合并成一份合同,亦无不可,但合同标题应该调整为《软件开发和售后服务合同》,才能准确地反映合同当中的法律关系。这点遗漏反映出起草者在起草前的准备工作不足,进而导致合同框架上没有将软件开发和服务内容独立分离,致使两种责任和处理方式也混杂在一起。
2、合同模块设计不合理
这个合同的模块设计没有针对这个交易的具体特点来进行,将软件开发和售后服务的各期权利义务混杂在一起,结果造成条款内容互相交叉,分配不合理。本次交易应当分为软件开发和售后服务两部分,其中软件开发部分又分为首期和*二期两个小块,合同条块应当作相应的切割。
3、没有规定软件补正和再次验收的条款
考虑到软件属于高新科技产品,需要经过一定时间的运行才能测试出软件的是否符合开发需求和功能,因此应当考虑制定**次验收不合格或者在运行当中出现问题时候,双方如何采取行动的条款。
4、没有制定付款的先决条件
没有从保护我方客户较大利益的角度出发,制定付款的先决条件是软件验收合格和运行正常等。
5、没有根据交易特点设计相应条款
这是一次知识产权的交易,技术含量高但责任大、风险高,所以合同当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归属、产品责任和保密义务等在内容均应加强,才能在切实保护客户利益的同时降低法律风险。
6、没有制定合同解除和终止条款
考虑到这个合同延续时间比较长,中间经过首期开发、二期开发和售后服务三个阶段,由于信息技术发展很快,而且售后服务的要求比较高,应当为客户考虑制定专门的合同解除条款,以便当软件开发方开发的软件达不到要求或者服务不到位时,客户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保持另行寻找开发商的灵活性。
词条
词条说明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二条款规定和*二款*(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即,所谓交通肇事逃逸就是行为人在交通运输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高消费限制的对象是失信被执行人,如果法人企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股东是有可能被限制高消费的。相关法律规定:《较高人民*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
借款合同项下款项的交付11.【本金预扣利息之一】借款人虽主张出借人从借款本金中当头抽取了部分利息但未能举证证明,*不予支持12.【本金预扣利息之二】为从本金中预先扣除部分放贷收益而让借款人出具的现金收条,*不予认可13.【借条与款项交付】巨额现金仅凭借条难以认定已经实际交付14.【收条与款项交付】可依据借款人对巨额借款出具的收条综合认定出借义务已经履行关于债权转让合同效力争议问题。原则上应当通
二十五年,对于历史长河,不过白驹过隙,于法制盛邦而言,则已成为一群人倾其鼎盛年华的奋斗篇章。 1994年6月7日,青岛市**局签发“青司发政[1994]29号”文件,标志着青岛市太平洋律师事务所成立,同年11月18日正式启动开业。 多少个春去秋来,多少次日夜更替,从青丝到白发,从懵懂到沧桑,元鼎人用岁月浇灌出这方沃土。&
公司名: 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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