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职务侵占罪能消除吗

    职务侵占罪能消除吗


    构成刑事犯罪,如果立案属于公诉案件,不能撤案。






    职务侵占罪


    根据《*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七十一条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三百八十二条、*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相关法条


    《刑法》


    *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三百八十二条、*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百八十三条**款 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公**》


    **百四十七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百四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合伙企业法》


    *六十八条 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中,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责令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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