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检测鉴定
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检测鉴定专业验收检测*新闻
一、《条例》*二条中所称的“杭州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含建制镇)国有土地上各类房屋”包括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房屋和已建成但空置的房屋。
二、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房屋安全鉴定监督管理工作。具体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制定相关配套制度;
(二)负责房屋安全鉴定技术的推广和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的规划、协调和指导;
(三)负责对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以及鉴定技术人员、鉴定技术报告的监督管理;
(四)组织查处违反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五)实施其他房屋安全鉴定监督管理工作。
三、《条例》*二十条所称的“依法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是指依据建设部*4号令(现修改为129号令)《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六条,由市、县人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
四、《条例》*二十一条款*(一)项及*(二)项中所称的“设计使用年限”,按照设计图纸说明的使用年限执行。无设计资料或设计图纸无标明的是指:
(一)简易结构房屋、临时性建筑的设计使用年限为5年;
(二)木结构、砖木结构一般性房屋的设计使用年限为30年;
(三)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一般性房屋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四)各种结构的重要建筑、高层建筑的设计使用年限为*。
五、《条例》*二十一条款*(二)项中所称的“大型商场、饭店等公共服务场所”,是指单体建筑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大型公共服务场所。
六、《条例》*二十一条款*(七)项规定的“施工区周边”范围是指:
(一)开挖深度2倍范围以内的房屋;
(二)挤土桩桩长1倍范围以内的房屋;
(三)震动烈度达到3度以上时,距离振源50米范围以内的房屋;
(四)影响程度难以预估范围内房屋。
前款*四项由建设单位会同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鉴定机构,根据施工场地地质条件、施工方案以及周边环境情况等因素共同确定。
七、符合《条例》*二十一条款*(一)、(二)、(三)、(六)项规定情形的,由产权人、使用人即时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各区、县(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街道社区、物业管理单位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告知、督促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做好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符合《条例》*二十一条款*(四)、(五)项规定情形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应当在施工前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现状鉴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协助做好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符合《条例》*二十一条款*(七)项规定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可能影响范围内的房屋进行现状鉴定,实施证据保全。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协助做好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三、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对相邻房屋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并进行动态监护。对确实受到施工影响的房屋,施工结束后可再次委托进行影响程度鉴定。因施工造成周边房屋损坏的,由建设单位按照鉴定意见进行治理恢复,并承担相关民事责任。
建设单位与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签订房屋安全鉴定委托合同后,应当及时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通知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合同中载明的鉴定范围进行鉴定。
八、根据《条例》*二十二条规定,房屋安全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房屋安全鉴定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在接受鉴定委托时,可以预收费用,但不得**过总费用的50%。
九、根据《条例》*二十三条规定,委托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的,委托人应当提供下列具体资料:
(一)房屋安全鉴定委托书;
(二)依法可证明委托人身份的材料;
(三)房屋所有权证、证明其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或证明与被鉴定房屋有相关民事权利的有效凭证;
(四)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房屋勘察、设计、施工等技术资料及历次修缮、改建、扩建的基础资料;
(五)根据鉴定范围及目的必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十、《条例》*二十五条所称的“国家现行的规范和鉴定标准”是指建设部颁布的《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国家行业标准《危险房屋鉴定标准》、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工业厂房可靠性鉴定标准》以及相关的国家、地方专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十一、根据《条例》*二十六条的规定,申请复鉴应当提供以下资料,并缴纳复鉴费用:
(一)复鉴申请表;
(二)申请人的明;
(三)与被鉴定房屋有相关民事权利的证明。
原委托鉴定人申请复鉴的,应当另行提交以下资料:
(一)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全部鉴定、检测报告及相关资料;
(二)已缴纳鉴定相关费用的收据或发票。
十二、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受理复鉴申请后,在10个工作日内另行组织鉴定人员或*进行复鉴,复鉴时可以采用申请人未提出异议的原鉴定证据。复鉴后应当先提出初步结论,并对申请人进行解释说明,如申请人仍提出异议,应当进行详细调查后作出复鉴结论。在相同的鉴定范围、鉴定目的、鉴定内容及鉴定检测条件下,复鉴结论与原鉴定结论存在不同的,以复鉴结论为准。
十三、经鉴定为非危险房屋的,该鉴定报告自出具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有效时限不**过1年。
十四、杭州市行政区域内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可参照执行。
十五、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词条
词条说明
深圳市建筑物改造检测办理单位房屋作为人们的居住场所,其安全指标是为基本也是重要的,而房屋安全鉴定作为检测房屋是否安全的重要手段,为房屋使用过程中的由于年限限制,不当使用(改造、増层、拆除)、工程质量不合格等各种各样的问题造成房屋出现的安全隐患提供科学的检测依据。随着房屋安全鉴定在房屋工程使用过程中的重要性,我国在房屋鉴定房屋早已有明确的规定,其具体的房屋鉴定规范流程为:接受委托—现场初步调查—明确
办理房屋安全质量检测鉴定报告 一、房屋安全检测鉴定: 01.房屋质量检测房屋质量鉴定 02.危房鉴定,危房检测 03.房屋**鉴定,质量**鉴定 04.厂房安全质量检测鉴定 05.房屋质量第三方检测单位公司 06.房屋检测报告,房屋安全报告 07.火灾灾后房屋检测,过火检测 08.房屋墙体裂缝安全检测 09.宾馆酒店房屋安全报告 10.房屋安全鉴定检测中心 11.房屋质量有问题怎么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检测鉴定报告 我公司是具有CMA资质认证和广东省房屋管理部门专业技术资质备案的房屋检测鉴定单位。公司技术实力雄厚、检测仪器、鉴定结论准确,拥有一支专业精准的房屋检测鉴定*团队,技术较具丰富经验和资历,能胜任各类房屋的安全鉴定业务。公司服务范围房屋结构安全性鉴定、使用性鉴定、可靠性鉴定;房屋地震破坏程度鉴定;房屋抗震鉴定;危房等级鉴
陕西省幼儿园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报告 房屋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被偷工减料等原因未能达到设计要求,还有房屋使用过程中的随意改造等,致使房屋使用安全难以得到保证。 房屋质量检测是运用一定的技术手段和方法,对其结构质量进行检查测定,实施动态监控,房屋检测又称房屋质量检测评估,是指由具备资质的检测单位对房屋质量进行检测,评估,并开具报告的过程。所涉及的检测技术包括:房屋检测技术、结构加固补强技术、工程检测监测
公司名: 深圳市住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联系人: 童章鑫
电 话: 18150885086
手 机: 18150885086
微 信: 18150885086
地 址: 广东深圳宝安区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47区上川西路86号欣荣苑一单元703号
邮 编:
公司名: 深圳市住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联系人: 童章鑫
手 机: 18150885086
电 话: 18150885086
地 址: 广东深圳宝安区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47区上川西路86号欣荣苑一单元703号
邮 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