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适用于**企业认定吗

    **企业认定工作又开始了!有软件产品研发的企业,贵司的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等资料都准备好了吗?还适用于2019广东省**企业认定吗?

    广东省**企业服务平台昨天发布了广东省2019年**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申报时间和往年一样分为3批,企业的申报资料和往年一样都是在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

    网络申报的**批企业提交网上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0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5日。第二批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5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5日。第三批为2019年8月15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0日。

    二、申报企业范围:

    (1) 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不含深圳)注册1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可申请高企认定。

    (2) 2016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今年高企资格期满终止,须提出重新认定申请(按照《工作指引》要求,自2016年起,高企3年有效期满不再复审,均须重新认定)。2016年认定高企的企业,名称或注册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企名称变更,再进行高企认定申请。

    (3) 2017年、2018年认定的高企有效期未满,不得提前申请认定。

    三、**产品是**企业认定的重要参考依据

    高企认定3年有效期满不再复审,均须重新认定。《**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已正式颁发,认定的**产品将作为**企业认定的重要参考依据,而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是**产品认定和**企业认定不可缺少的。

    四、软件产品测试报告还适用新的高企认定申请吗?

    **申请和重新高企认定,对于审查方来说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是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提供的软件产品测试报告还能用吗?

    1、软件登记测试报告没有有效期,申报的项目认可就可继续使用

    有些企业对软件进行优化,优化完后担心软件的功能和测试报告描述的不一致,软件测试报告报告过期了。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软件测试报告是没有有效期的说法的,只要软件名称、版本号、企业名称没有改变,相应项目是认可的,都可以使用继续使用。

    由于软件会不断升级、更新,如果想在高企认定中技术评估中获得更高的认可,建议对升级版的软件重新进行测试,出具新版本软件的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这样无形中提高了企业的整体竞争力,也展示了企业在技术上不断的创新和发展。

    2、根据报告主体名称确定是否适用

    ①企业名称变更

    如果企业的企业名称在工商局进行了变更,即需要高企名称变更的企业,原来的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还能继续使用吗?

    2016年认定高企的企业,名称或注册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企名称变更,再进行高企认定申请。那么高企名称变更后,因测试报告上的主体名称不一致,原名称申请的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不管是否在有效期内,软件产品测试报告需要做变更。

    ②软件产品是其他主体转让的

    如果软件产品是由其他主体转让的,原来的软件登记测试报告都是无效的,不可再使用。因此,企业必须再对软件产品再次进行测评,出具新的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

    急需一份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怎么办?

    看完这篇文章,你要检查下你的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是否适用于高企认定,测试报告主体名称和公司申报高企的名称是否一致,如果发现不一致,在这紧急关头需要出具一份新的产品登记测试报告或者软件产品确认测试报告,找国家的软件测评中心来不及了,怎么办?


    腾创实验室(广州)有限公司专注于项目验收结题报告,软件测试报告,项目验收测试报告,软件产品登记,科技成果鉴定测试报告,科技项目验收检测报告等, 欢迎致电 13802722571

  • 词条

    词条说明

  • 2022年各个地区国家**企业认定申报时间

    2022年各个地区国家**企业认定申报时间地区      批次**批第二批第三批吉林截止9月6日  上海3月1日至9月20日  海南截止6月10日  四川5月16日-6月16日  云南**企业采取常年申报、集中受理、定期评审的方式,云南省**企业认定管理工作

  • 深圳首版次软件产品扶持计划

    深圳首版次软件产品扶持计划,资助不**过一年内软件产品销售额(不含税)的30%,每个企业限申报一个项目,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过1000万元。符合条件的,以产品形式销售的按照该产品实现第1次销售后1年内任意三个销售合同累计到账额(累计到账额不得低于50万)的30%给予资助;以服务形式销售的按照该产品实现第1次销售后1年内所有销售合同累计到账额(累计到账额不得低于50万)的30%给予资助。科技成果鉴定测

  •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过3%的部分

        问: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计算时是否包含为软件提供维修费用?    答复: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的规定:“一、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

  • 南京企业申报2022年度**企业认定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企业的通知》,**企业不设置申报批次,企业当年汇算清缴完成后即可开始申报(每年**申报1次)截止时间为8月10日。**企业是企业做大做强路上的一个颇有分量的资质,不仅可以给企业带来税收优惠和资金补贴,还能为企业发展带来一定的动力。因此,越来越多企业开始申报**企业认定!**企业认定的奖励:根据《南京市关于对**企业培育和省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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