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发展服务部:
为加快推进我市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按照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加快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总体部署和《德州市绿色工厂梯次培育方案》要求,经研究,确定开展2022年市级、省级绿色工厂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建设领域和范围
市级和省级绿色工厂建设要坚持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要围绕我市产业链建设,重点在家用电器、纺织、医药、食品、轻工、钢铁、建材、机械、汽车、化工、有色金属、电子信息、节能环保装备制造、新能源装备制造、资源综合利用、再制造等重点领域选择一批工作基础好、代表性强的优势骨干企业创建绿色工厂。
对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烧碱、焦化等高耗能行业,所推荐企业的能耗水平原则上应达到或优于相应国家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先进值。
二、申报条件
市级和省级绿色工厂申报单位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应为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从事生产经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德州市企业;
2、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
3、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绿色制造名单:未正常经营生产的;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Ⅲ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被动态调整出绿色制造名单的;在**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失信被执行人等。
三、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大“放管服”改革,实施分类指导、简化优化程序、加强服务协调,认真组织好初审推荐工作。
(一)企业自愿申报。企业参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18),按照《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详见附件2)有关要求进行自评价,并向所在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各县市区初审推荐。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的出具推荐意见,填写“2022年市级和省级绿色工厂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1),于2022年4月6日前连同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同时报电子版)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评审公示确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对上报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根据评审结果,确定2022年市级绿色工厂名单,并在德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上予以公示公布。在市级绿色工厂名单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绿色工厂。
词条
词条说明
济南市绿色工厂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章 总 则**条 为贯彻落实《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工信部规〔2016〕225 号),促进全市工业绿色转型升级,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 (工信厅节函﹝2016)586 号),制定本办法。*二条 市级绿色工厂每年认定一次。认定工作遵循企业自主自愿、择优确定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三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
商标申请流程具体如下1提前设计好要注册的商标。包括商标图案、中文和英文的名字。2确定商标的使用范围。商标分45大类,每个大类下再分小类,要确定注册商标的具体使用范围和产品名。3提前查询商标是否被注册。到国家工商总局的网站上查询该商标是否被人注册了,如果被注册了就要更改商标后再提交。没有注册即可提交注册申请。4到所在地的工商局提交资料。个人注册商标需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各2张、商标的设计图案6张
各区县、功能区工信局(经发局),有关企业:根据《日照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加快工业互联网和工业大数据创新发展的意见》(日政办发〔2021〕1 号)、《日照市人民**关于加快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日政字〔2019〕49号)文件精神,市工信局决定组织开展两化融合贯标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申报主体为在日照市辖区内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
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章 总 则**条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省委、省**出台的《*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鲁发〔2015〕13号),进一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引导和支持企业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规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依据《*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及《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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