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 | 2022年成都市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已开始申报....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成都市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指南(2020年)的通知》已经印发,请企业抓紧时间申报。

    项目类别:

    2022年成都市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包括:人才定制培训项目支持、支持招引软件企业、支持承担国家重大项目、支持开展国家示范项目建设、成都市 “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及研制补助、成都市“首版次”软件产品采购应用补助、成都市“首版次”软件应用示范、支持开展标准研制(地方标准)、支持标准化试点示范、支持开展标准体系认证、争创**软件类基地共11类项目。

    上述类别项目具体申报条件及所需提交申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附件请登录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下载。

    成都市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及研制补助,申报条件要求是什么?

    申报条件:

    1.由工商注册地址在我市的企业主导或自主研制的软件产品,拥有软件著作权,著作权取得方式需为原始取得,且申请首版次认定时间距产品取得该软件著作权的时间原则上不**过2年。

    2.**发布且关键技术有重大创新或突破,功能性能达到国内良好及以上或填补国内空白、打破行业封锁与垄断,符合成都市产业规划。

    3.申请对象2021年度的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对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者应不低于5%,营业收入低于2000万元者应不低于8%;用于该软件产品的研发投入累计(认可研发期在2020年6月30日—2022年6月30日之间)**过100万元。

    4.产品实现市场化销售且销售总额不低于100万元;运行稳定可靠,须通过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CNAS)认可的检测机构的检测测评,或提供*用户(指国家部委、央企集团、世界**等)对该产品的使用证明。对属于国家特种设备行业管理要求范围的产品,须取得特种设备行业产品许可证。

    5.尚未获得任何省级(含)以上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

    6.研制单位开发**于自用的软件和用户定制的非通用软件不属于认定范围。

    7.对以下软件产品(相关定义可参考国家标准GB/T 36475)予以**认定:基础软件、工业软件、重点行业应用软件、新兴技术软件、嵌入式软件(嵌入式软件产品价值占其相应设备、器件等产品价值的比例不低于50%)。

    腾创软件测评是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拥有CMA检测证书,服务覆盖北京、广东、江苏 、浙江、湖北、广西、四川、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等28个地区,符合申报条件中的运行稳定可靠,须通过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CNAS)认可的检测机构的检测测评”,如需检测,请致电咨询腾创软件测评。


    腾创实验室(广州)有限公司专注于项目验收结题报告,软件测试报告,项目验收测试报告,软件产品登记,科技成果鉴定测试报告,科技项目验收检测报告等, 欢迎致电 13802722571

  • 词条

    词条说明

  • 2022软件行业税收优惠政策

        1、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低于10万,免增值税,也就是说企业季度销售额不**过30万,免交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减税政策,国家对**企业,企业所得税减按15%,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按5%和10%征收。    3、核定征收政策,个人独资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核定征收,核定行业利润率,再按照五级累进制,计算个人经营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政策汇总

    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政策汇总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3.《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7〕34号)、4.《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

  • 双软评估认定通过后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若想通过软件产品评估和软件公司认证后成为双软企业,则需提供的资料之一就是第三方检测机构(腾创软件测评软件测评中心)出具的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双软评估认定通过后,会享受到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呢?    双软评估认定通过后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1、新创办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实行”两免三减半”;国家规划布局

  • 科技型中小企业提高加计扣除比例政策有执行年限的规定吗?适用于哪些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缴申报?

    1、问:科技型中小企业提高加计扣除比例政策有执行年限的规定吗?适用于哪些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缴申报? 答: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其2017-2019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可提高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政策执行期限为3年。政策适用于2017-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2、问: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有什么变化? 答: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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