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欧盟的监管要求,欧洲口罩分为医用口罩和呼吸系统防护口罩两种类型。医用口罩旨在防止使用者传播病毒和细菌等传染源,而呼吸系统防护口罩旨在保护使用者免于吸入气溶、蒸气和气体或空气传播的传染源,例如 COVID-19。
不同口罩的类型,适用不同的欧盟法规。在欧洲,所有个人防护装备和医疗器械产品都必须持有CE标志。个人防护装备口罩受欧盟个人防护装备法规2016/425的监管,而医用口罩则受欧盟医疗器械指令93/42/eec适用。
医用口罩被归类为医疗器械,必须符合欧标准EN 14683。医用口罩通常是白色和蓝色的三层口罩,带有弹性耳挂或系绳,供一次性使用。根据过滤能力,它们分为I型、II型或IIR型。大多数情况下,这是用于防止冠状病毒传播的I类医用口罩。
对于医疗器械,制造商有责任确保产品符合要求,从而获得CE标志。对于I类医疗器械,制造商负责CE标志的处理。作为口罩零售商,有责任确保销售的产品带有正确的标记、CE标记,并附有正确的文档等。
如果您想营销和销售未获得制造商CE标志的医用口罩,您有责任在将其投放市场之前根据现行法律获得CE标志。因此,您被视为产品的制造商,从而承担制造商的责任和义务。
PPE口罩属于PPER的最高风险类别(III类),需要由公告机构进行欧盟型式检查,包括生产控制和/或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因此,制造商必须为PPE口罩准备并根据要求提供符合性声明以及产品合规性的技术文件符合相应的欧洲标准。
是否需要对医用口罩进行测试?
作为零售商有责任确保产品符合标准中的质量要求,因此有责任确保所附文档的正确性。如果您对从制造商处收到的文件是否正确有疑问,您可以请独立测试实验室对其进行审查。如果文件不符合要求,您可以对产品进行测试,以确保它们符合行政命令和立法的要求。
如果您从欧盟以外的制造商进口未经按照行政命令要求进行测试的医用口罩,您应该选择一个独立的、经过认可的、能够根据欧洲标准提供测试的测试实验室。
口罩包装上应显示哪些类型的信息?
包装必须注明制造商是谁,即谁在制造医疗器械并负责确保其满足当前要求。此外,还必须有可以识别单个产品的信息。如果医用口罩是由欧盟以外的制造商制造的,产品上必须注明制造商在欧盟的代表。
I 类医疗器械的正确标签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产品描述
产品标识,通常为 REF xxxxx
生产编号,通常为 LOT xxxxx 或 Batch xxxxx
清楚地指示制造商,以“制造商”、“制造商”或借助制造商符号的形式表示。
授权欧洲代表 - 如果制造商位于欧盟境外,通常由 EC REP 表示(注意:当您是欧盟制造商时不适用)
使用说明,除非用途显而易见,否则通常以带有文本的说明图表示
各种相关符号,例如“一次性使用”符号或储存条件符号(参见 ISO 15223)
词条
词条说明
为了确保产品符合英国法规要求,制造商需要使用UKCA标志。而在使用UKCA标志时,需要注意一些事项和规则。1. 标志的放置位置制造商应将UKCA标志贴在产品本身上。然而,在某些情况下,根据具体的法规要求,也可以将标志贴在产品的包装、使用手册或其他相关文件上。2. 产品符合法规的责任当您在产品上附加UKCA标志时,您必须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这意味着您需要对产品的合规性承担全部责任。3. 标志
ISO 13485:2016 是专门针对医疗器械公司的质量体系标准的最新更新。通过ISO 13485 体系认证的好处ISO 13485 是专门为医疗器械公司设计的质量体系标准。它是满足欧洲、加拿大和澳大利亚质量管理体系 (QMS) 医疗器械要求的最常见途径,也是日本、韩国和巴西等其他国家/地区 QMS 合规性的基础。如果您制造或销售 II 类或更高风险分类设备并在美国境外销售,您可能需要获得 IS
510K决定书,顾名思义,提交510k评审后FDA做出的最终决定。无非两种情况: 1)SE decision收到SE决定的510(K)被视为“cleared”,即已清除。即表示你所申请的产品可以在美国上市。收到SE决定的同时,还会收到510(k) Summary以及最终定稿的Indications for Use.2)NSE decision收到该决定,一般有几种情况1. 没有
美国FDA QSR820体系适用范围:(a)适用性。 (1) 本质量体系法规规定了现行良好生产规范 (CGMP) 要求。本部分中的要求适用于所有供人类使用的成品设备的设计、制造、包装、标签、储存、安装和维修所使用的方法、设施和控制。本部分的要求旨在确保成品设备安全有效,并符合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法案)的规定。本部分确立了适用于成品医疗器械制造商的基本要求。如果制造商仅从事某些受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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