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黄金矿砂与黄金伴生矿的比较
黄金矿是具有足够含量黄金并可工业利用的矿物集合体。伴生矿是指某种含有其他矿物的矿藏。常见的矿藏中都会含有伴生矿,但伴生矿物含量低,不具备单独开采价值,但能与主要矿产一起被开采利用。黄金伴生矿则是指含有伴生黄金的矿藏。常见的黄金伴生矿有铜矿、镍矿、钴矿、铅矿、锑矿等。
相较于黄金伴生矿,黄金矿砂的黄金品位通常更高。
二、黄金矿砂与黄金伴生矿的归类
(一)黄金矿砂
黄金矿砂在《*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以下简称《税则》)中对应的商品编码为26169000.01,申报进口时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金精矿标准YS/T 3004-2011,即达到金精矿标准后,黄金矿砂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此类进口黄金矿砂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金含量按质量分数计算不低于20克/干吨,矿砂通过74um(即200目)标准筛的筛下物不小于50%,不掺杂夹杂物,颜色均匀。
对不符合金精矿的标准,但达到黄金较低工业品位(一般不低于1克/干吨)的,可归入商品编码26169000.09(其他贵金属矿砂)。
(二)黄金伴生矿
黄金伴生矿在《税则》中涵盖的商品编码包括26030000.10(铜矿黄金价值部分)、26040000.01(镍矿黄金价值部分)、26050000.01(钴矿黄金价值部分)、26070000.01(铅矿黄金价值部分)和26171090.01(锑矿黄金价值部分)。
对于含有黄金伴生的上述金属矿,主金属含量需达到对应金属的国家精矿标准方可归入上述商品编码,具体如下:
如主金属含量以及黄金含量均未达到对应金属的国家精矿标准,但达到黄金较低工业品位(一般不低于1克/干吨)的,则应归入26169000.09(关税0%,增值税13%)。
三、报关注意事项
为确保顺利通关,企业进口黄金矿砂或黄金伴生矿时有哪些要注意的呢?接下来,我们给大家划重点啦。
(一)严格按照《海关规范申报目录》的要求申报。
黄金矿砂规范申报涉及以下要素:1.品名;2.加工方法;3.含水率;4.成分含量;5.粒度[货物通过74微米(或200目)标准筛的筛下物的量比];6.来源(原产国及矿区);7.签约日期;8.定价方式(公式定价、现货价);9.是否需要二次结算;10.计价日期;11.有无滞期费(无滞期费、滞期费未确定、滞期费已申报)。
温馨提示:企业申报时应重点如实规范填写矿砂中的成分含量、粒度等要素,该内容是支持海关明确商品归类的重要依据。
(二)申报进口黄金伴生矿需按要求提交有关单证。
企业在申报进口黄金伴生矿之前,需先就货物作价情况向海关提交书面说明,并提交以下有关单证,方能享受免征进口增值税优惠:
1.分别列明产品所含黄金及其他成分各自比例或含量的商检证书;
2.单独列明产品所含黄金成分价值的合同或发票;
3.海关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温馨提示
熟悉国家有关进出口贸易的法律和海关相关规定,进一步了解进口黄金矿砂及黄金伴生矿管理要求,依法依规申报,将更加便利您的进出口业务。
词条
词条说明
南沙港危险品海运出口报关丨危险品海事申报丨危包证危包证全称是“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简称“危包证”,是危险品包装的*证明文件,由商检局(现已合并至海关系统)出具。出口做危申报必须要提供。 出口危险货物,国家规定出口危险货物的包装,必须由包装生产企业向检验检疫机申请对包装容器进行性能鉴定,出具“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性能鉴定结果单”,简称“性能单”。所有做危包第一步就是提供
广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注意事项 政策法规 *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五条“规定的进口商品未经检验的,不准销售、使用;前款规定的出口商品未经检验合格的,不准出口。” *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十八条“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应当在收货人报检时申报的目的地检验。”*二十四条“出口商品应当在商品的生产地检验。”*二十九条“出口危险货物包装
危包证:出口危险品通行证根据《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规定,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运输、储存、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中,*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详细信息可参见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3.2章“危险货物一览表”。生活中的危险物生活中除了硝酸铵化肥,还有很多危险货物,农药、消毒液、
进口报关一般会产生的费用有哪些? 进口报关通常不相对于出口费用是那么的透明,那么通常进口报关到底需要哪些费用呢?进口报关费用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运输方式及报关行会有一些查验的,通常进口报关有以下费用产生:1、提单换单费,即货物到港后,需要拿提单去船代换单2、商检费,如果需要商检的产品,一定要在报关前先报检3、报关费4、查验费,这是一个概率事件
公司名: 广州力行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许先生
电 话: 020-28141970
手 机: 13710544254
微 信: 13710544254
地 址: 广东广州黄埔区中山大道东490号
邮 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