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欧盟等国升级燃油标准、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蔓延、*冲突等多重原因影响,国际油价持续攀升且海运及相关费用种类越来越繁多、复杂,海运费用占进口成本比重越来越高,出现了企业漏报或者多报有关海运运输费用的情形。为进一步引导企业准确、合规申报,减少企业合规性申报风险,小编简洁梳理了海运费及相关附加费用等情况。下面,请随小编一同了解下。
一 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组成是什么?
根据《*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海关总署*213号令)*五条规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且应当包括货物运抵*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二 进口海运运输及其相关费用计入完税价格要同时满足的什么条件?
进口海运运输及其相关费用计入完税价格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一)与运输有关。
(二)应计算至货物运抵*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
(三)由买方实际支付、应当支付的。
三什么情形视为与运输有关?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与运输有关:
1.进口货物的基本运费;
2.进口货物的运输附加费(包括燃油附加费、低硫燃油附加费、货币贬值费等其他各类常见附加费用);
3.引航费、拖轮费、解缆费等港口费用;
4.运输途中发生的仓储费用;
5.运输途中产生的其他费用。
四 运抵*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认定条件?
(一)境内输入地点,是指在承运进口货物的国际航行运输工具进入我国关境后,进口货物**离开该运输工具的地点 ;
(二)起卸前,是指货物起卸行为开始之前。“起卸前”是区分各项费用需不需要申报的重要节点。起卸后的费用不需要申报。
五 进口货物完税价格中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如何计算?
1、进口货物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应当按照买方实际支付、应当支付的费用计算。
2、对于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已经计入进口货物的实付、应付价格中的,不应重复计入完税价格。
3、如果进口货物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无法确定的,应当按照该货物进口同期的正常运输成本审查确定。
运输工具作为进口货物,利用自身动力进境的,海关在审查确定完税价格时,不再另行计入运输及其相关费用。如果作为进口货物的运输工具不是通过自身动力进口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应计入完税价格。如:购买的船舶是通过拖轮拖至进口口岸的,应根据买方向承运人实际支付的拖轮费,或者拖轮成本计算运费金额。
进口货物运费计算总结
1、FOB成交方式
FOB+ 输入地点起卸前运保费
2、CIF 成交方式
CIF- 输入地点起卸后至CIF地点运保费
若以上提到的相关费用未单独列明,成交方式为FOB的,由海关估定;成交方式为CIF的,则不予以扣减。
六 不同成交方式下进口运输及其相关费用该如何填报?
01运抵*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后发生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可以在进口货物的价款中单独列明的,不计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根据《审价办法》*四十二条的规定,运输及其相关费用需要分摊计算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根据客观量化的标准进行分摊,并且同时向海关提供分摊的依据。
02运输及其相关费用涉及到的价格条款、运输条款比较复杂、各种费用的名目较多,纳税义务人有义务主动向海关申报,并配合海关完成单证审查工作,从而避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风险。如果仍不明确,可以向企业备案地直属海关提出价格预裁定申请。
词条
词条说明
广州医疗器械进口报关公司/医疗器械进口报关的注意事项医疗器械作为直接或者间接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与普通老百姓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因此,该类产品进口商在进口时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申报医疗设备报关,特别是中文标识、医疗器械注册证等问题。据悉,去年以来,上海、广东、深圳、陕西等地区的检验检疫部门多次发现不符合我国相关规定进口的各类医疗器械。鉴于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各类医疗器械进口商及使用者
广州海关出台48条措施支持南沙深化粤港澳*合作广州南沙是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外贸枢纽,广州海关8日出台48条细化措施,涉及促进大湾区要素便捷流动、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支持建设中国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基地、加强粤港澳三地规则衔接等四大方面,以加快推动南沙深化粤港澳*合作。海关以模式创新助力人员、货物等要素在大湾区高效、便捷流动。广州海关综合处处长唐庆林介绍,这些细化措施中,近20条服务举措涉及跨境
解读丨黄埔危险品进口清关资料/报关单证危险品进口报关操作流程:寄样品回来做检测—出检测报告—国外发货—船到港—码头换单—报检—出通关单—报关—缴税—查验(商检、海关查验)—放行—派送。(这是一般稳妥的危险品操作流程)。广州危险品进口报关流程所需资料1、invoice2、装箱单3、到货通知书到货通知书没有统一格式,重点要素需包含:收货人名称、收货人地址、提运单号、船名、航次、装货港、卸货港、总件数、
海关总署:滞报金减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为贯彻落实党*、**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海关总署决定实施进口货物滞报金减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请跟随我们,一起深入了解此项新政策吧。基本定义滞报金减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进口货物收货人(以下称“申请人”)依法提出滞报金减免申请时,海关一次告知其核批条件及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其
公司名: 广州力行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许先生
电 话: 020-28141970
手 机: 13710544254
微 信: 13710544254
地 址: 广东广州黄埔区中山大道东490号
邮 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