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金:人民币 300.00 万
欢迎来到莒南县金程食品有限公司网站, 具体地址是
重庆市黔江区城南街道山东 莒南县 莒南县县城南环路东段,联系人是李传所。
主要经营花生米;脱皮花生仁等花生制品;保鲜板栗;大蒜;其他农副产品。
未知。
- 公司地址:
- 重庆市 黔江区 城南街道 山东 莒南县 莒南县县城南环路东段
- 固定电话:
- 086 0539 7918329
- 联系人:
- 李传所先生()
- 移动电话:
- 13153932270
- 邮政编码:
- 276600
- 传真号码:
- 05397918328
企业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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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生产加工 |
公司注册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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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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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2002 |
员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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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产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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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营业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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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出口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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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系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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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经营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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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客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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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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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OEM代加工 |
否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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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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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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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产品或服务 |
花生米;脱皮花生仁等花生制品;保鲜板栗;大蒜;其他农副产品 |
企业名称 |
莒南县金程食品有限公司 |
工商注册号 |
371327228003206 |
登记状态 |
在营(开业)企业 |
住所 |
莒南县南环路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法定代表人 |
李传所 |
注册资本 |
300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2002年06月10日 |
营业期限自 |
2002年06月10日 |
营业期限至 |
2022年06月10日 |
登记机关 |
莒南县工商行政* |
核准日期 |
2013年06月26日 |
经营范围 |
花生、板栗、大蒜及其它农副产品销售;柳编、石刻工艺品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地区统一联合经营的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地区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以上经营范围中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张艳 任 监事 职务
- 李传所 任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