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济性质 | 个体经营 |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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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生产加工 | 公司注册地 | |
注册资金 | 成立时间 | ||
员工人数 | 月产量 | ||
年营业额 | 年出口额 | ||
管理体系认证 | 主要经营地点 | ||
主要客户 | 厂房面积 | ||
是否提供OEM代加工 | 否 | 开户银行 | |
银行帐号 | |||
主要市场 | |||
主营产品或服务 |
企业名称 | 仁寿县东方石材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142179180246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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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状态 | 存续 | 住所 | 仁寿县四公乡灯山村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法定代表人 | 闵开军 |
注册资本 | 100 万 | 成立日期 | 2006年7月20日 |
营业期限自 | 2006年7月20日 | 营业期限至 | 2999年12月31日 |
登记机关 | 眉山市仁寿县工商行政* | 核准日期 | 2015年10月13日 |
经营范围 | 砂岩开采、加工、销售(凭许可证和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时效经营,需专项审批的**取得后经营)。建筑材料销售;石材原料进口、自产各类石材出口* |